锦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时间:2020-08-22 12:07:25 住房公积金 我要投稿

锦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锦州公积金提取条件包括哪些呢?大家对此是否了解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

锦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锦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购买。是指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商品房、保障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

  2.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的'住房。

  3.翻建。是指对原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

  4.大修。是指原住房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二) 离休、退休的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死亡或宣告死亡的

  (五) 户口迁出锦州或者出境定居的

  (六)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七) 因机构改革、企业改制、企业破产,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统一管理的

  (八) 本人、配偶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 一方婚前以现金形式购房,婚后在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其配偶可用该房产申请提取。

  延伸阅读:5月起辽宁省内百姓到沈买房可用公积金

  4月25日,记者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5月1日起,该中心阶段性开展异地公积金贷款办理贴息贷款业务。据了解,这意味着全省其他城市市民来沈购房,到指定银行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据了解,目前,沈阳已经和省内其他城市开通住房公积金互贷业务,即省内其他城市市民可用公积金到沈阳购房,在贷款额度、贷款条件、贷款利率等方面,享受与沈阳市民贷款的同等待遇;沈阳市民也可以用公积金到省内其他城市买房,并享受与当地市民贷款的同等待遇。

  为保障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沈购房贷款资金需求,方便职工办理贷款业务,促进沈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目前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关于阶段性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贴息贷款业务的公告》。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的申请条件、贷款类型、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审批程序及所需要件、本息偿还方式等与现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完全相同。

  本次阶段性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贴息贷款,由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承办银行及2016年政府采购业务中标银行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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