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积金新政策

时间:2020-08-31 11:37:30 住房公积金 我要投稿

沈阳公积金新政策

  沈阳公积金新政策有哪些呢?想必你也很好奇吧,快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沈阳公积金新政策

  5月22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沈阳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这无疑对那些在沈阳公积金缴纳额较低购房者是一个利好消息。6月1日,公积金新政开始执行。

  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

  按2万元计算

  在近年房价上升的背景下,购房时享受低贷款利率无疑是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时最大的期待。然而,对部分房价较高城市中的存缴职工来说,公积金可贷额度不足、对购房支持力度不够等问题让公积金的作用打了折扣。

  对此,很多购房者想知道这次调整后,自己到底能贷多少钱。据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个人贷款额度按照以前贷款系数计算和30万相比,两者相比取最低值。

  举例来讲,购房者小于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按照以前的计算公式,去所属区域公积金管理中心计算,可以贷款21万元,而此次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执行后,对小于并没有影响,仍旧可以贷款21万元。

  公积金系数比较高的购房者

  贷款额度如何变化?

  当然,在沈阳也有很多公积金系数比较高的购房者,而他的贷款额度又将产生怎样的变化呢?

  若购房者按照以前的贷款额度计算,可以贷款40万元,而此次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执行后,则这类购房者可以贷款30万元,贷款额度下降了10万。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在现有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不变的基础上,增加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倍数控制,即按职工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贷款额度上限,与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合并确定职工的贷款额度。

  如果夫妻二人共同贷款,两个人一个人公积金余额不足2万,一个人超过2万元。那贷款额度也应该按照职工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贷款额度上限,与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合并确定职工贷款额度,两者取最低。具体贷款额度仍需要到公积金窗口进行试算。

  公积金提取政策未改变

  每年提取的额度仍然不可超过每年商贷的总还款额

  对于很多购房者比较担心的公积金提取的问题,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公积金提取政策并未改变,每年提取的额度仍然是不超过每年商贷的总还款额。

  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的公告原文如下:

  为体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互助性、公平性、满足职工刚性、改善性购房需求,防范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和贷款逾期风险,根据《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纪要》(沈住公管〔2017〕1号)相关规定,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优化如下: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在现有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不变的基础上,增加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倍数控制,即按职工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贷款额度上限,与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合并确定职工的贷款额度。为照顾低收入群体贷款需求,按照公积金个人贷款“限高保低”的原则,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此政策自2017年6月1日起执行。

  通过计算结果对比显示,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节省12.5万元的利息。建议缴存了住房公积金,且满足公积金贷款要求的购房者,优先考虑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延伸阅读:沈阳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或降10万再次贷款最低首付提至3成

  沈阳住房公积金个贷政策或将在贷款额度、最低首付比例方面收紧。

  日前,沈阳市房产局草拟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对现行沈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主要是收紧贷款额度、首付比例。根据意见,贷款额度拟降至单方40万元、双方60万元、三方80万元,再次申请贷款最低首付拟提升至30%。

  现行的沈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上一次调整是在“沈22条”房产政策中,为的是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

  目前,沈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单方50万元、双方70万元、三方90万元。此次房产部门草拟的文件中,最高贷款额度分别降低10万元,具体为:职工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 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80万元。

  在最低首付比例方面,现行政策实行“认贷不认房”政策,即居民及其家庭首次申请贷款或贷款已还清、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均视为首套房贷款申请,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0%。而调整后将“认贷又认房”,购买商品房,缴存职工及其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

  意见还明确了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最低首付比例。首次申请的,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十年内的(含十年),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十年以上、二十五年以内,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40%;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十年内的(含十年),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40%; 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十年以上、二十五年以内,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50%。

  意见执行之日,“沈22条”等政策将废止。这意味着,职工以家庭为单位购房,可使用住房公积金同时申请贷款购买两套房; 与父母或子女互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互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等政策也将随之废止。

  但沈阳市房产部门表示,有关大中专在校生和毕业生购房支持政策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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