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一、贷款条件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凡正常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二)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的缴存人,须帐户启封并重新连续足额缴存一年以上;
(三)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并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所购住房是在XX市辖区内,且购房合同须在房管部门备案登记;
(五)借款申请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借款申请人应为定向购房合同属名一人,购房合同内需注明申请公积金贷款;
(六)同意按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
二、贷款额度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限额制度。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单笔最高贷款限额为30万元,购买第一套住房首付款不得低于房屋价值总额的30%,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不得低于房屋价值总额的50%;
(二)具体贷款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职工申请、以及家庭还款能力、个人信用、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所购住房状况和房价等因素确定;
(三)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公积金贷款一致。
三、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且不得超过申请人的法定退休年龄。
四、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贷款发放当日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时不作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时,于下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第二套房屋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五、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分为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两种,由职工在贷款申请时选择。具体月还款额计算方式为:
(一)、等额本息月还款额=贷款金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期数/[(1+月利率)还款期数-1]
(二)、等额本金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贷款本金已偿还的贷款本金)×月利率
附件:
按购买住房情况分类及所需资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住房情况分为购商品房贷款、购二手房贷款、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贷款和大修自住住房贷款,其中购商品房贷款要区分所购住房所属楼盘是否与市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借款申请人在申请贷款时应按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一、购买与市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的楼盘项目的住房
(一)购买住房为期房的:
所须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5、税务监制的不动产发票(第一套住房 不低于购房款30%,第二套住房 不低于购房款50%)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二)购买住房为现房的:
所须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5、税务监制的'不动产发票(第一套住房 不低于购房款30%,第二套住房 不低于购房款50%)原件及复印件2份;
6、所购房屋已过户买方的《房产证》、《国土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二、购买与市中心未签订合作协议的楼盘项目的住房
职工购买的住房所属楼盘未与市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的,借款申请人能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提供第三人拥有所有权房产做抵押的
所须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5、税务监制的不动产发票(第一套住房 不低于购房款30%,第二套住房 不低于购房款50%)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2份;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2份;
8、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2份;
9、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2份;
10、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2份;
11、抵押物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12、抵押物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13、抵押物所有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二)提供有价证券、存单等合法有效财产做质押的
所须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5、税务监制的不动产发票(第一套住房 不低于购房款30%,第二套住房 不低于购房款50%)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2份;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2份;
8、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2份;
9、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2份;
10、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2份;
11、质物权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12、出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13、出质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市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承诺担保的
所须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件2份;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1份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税务监制的不动产发票(第一套住房 不低于购房款30%,第二套住房 不低于购房款50%)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2份;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2份;
8、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2份;
9、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2份;
10、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2份;
11、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函原件2份。
三、购买二手房的
所须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件2份;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房管部门交易存档的《房屋买卖契约》原件1份并复印1份;
5、卖方的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卖方(所有房屋共有人)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
7、二手房过户的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8、所购房屋已过户买方的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四、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所须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件2份;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7、建造住房的协议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8、有效的自筹工程款或首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9、建房名单(含:姓名、身份证号、面积、建房款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五、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所须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件2份;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大修房屋的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件2份;
5、大修住房鉴定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大修住房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7、大修住房工程合同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8、有效的自筹工程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贷款流程
贷款前期咨询和领取贷款申请审批材料→提出贷款申请和提交相关规定材料→中心受理进入审批程序→审批通过后送达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银行)和办理贷款住房抵押登记(房管部门)→受托银行发放贷款→贷款职工按期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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