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公积金贷款条件
导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是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扬州公积金贷款条件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1】扬州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有效居留身份,职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有6个月以上缴存余额;
2、具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契约)等证明材料或职能部门批准的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手续;
3、具有规定的最低比例首付款证明;
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6、符合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2】扬州限制公积金贷款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一)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贷款本息的;贷后还款资信不良、有连续3期(含3期)以上逾期或到期逾期还款记录的;
(二)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尚未解除担保责任的;
(三)有其他不良债务的;
(四)申请贷款时单位处于欠缴缓缴状态3个月(含3个月)以上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的;
(五)申请贷款时所购商品住房房款已全部付清的;
(六)直系亲属(限父母、配偶、子女)之间房屋买卖的;
(七)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有不良记录的;
(八)其他不予贷款的情形。
【3】贷款材料
购房类:
购买一手房住房贷款
(1)、国家建设(房产)行政部门认可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
(2)、不低于首付比例的购房发票;
(3)、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
(4)、房地产开发企业保证函;
二手房贷款材料
扬州购买二手房贷款材料
购买二手房贷款:
(1)买卖契约;
(2)交易资金托管协议;
(3)解交首付款至监管账户的凭证;
(4)原房屋权属证书、土地证;
(5)卖方及共有权人身份证;
(6)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住房公积金卡。
注:交易资金未实行托管的,提供买卖契约、契税完税凭证、已过户的房屋权属证书及房屋价格评估报告,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住房公积金卡。申请办理贷款一般应在房屋权属变更后30日内。
【4】扬州非购房类公积金贷款材料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1、规划许可证、用地审批手续、工程预算报告;
2、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住房公积金卡;
3、合法有效的担保材料。
异地购房
分别按购房类条款执行,且负责提供卖方账户,合法有效的担保材料。
置换商业性住房贷款
1、商品房购销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买卖契约、契税完税凭证;
2、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住房公积金卡;
3、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合同;
4、银行提供的借款余额清单,加盖银行印章;
5、合法有效的.担保材料。
拆迁安置房贷款
1、拆迁协议;
2、拆迁安置结算清单;
3、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和住房公积金卡;
4、合法有效的担保材料。
拆迁安置房总价款按安置房实际价款减拆迁补偿款后计算。
贷款流程
1、借款人到中心领取或在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由本人填写,收入证明栏加盖单位公章。
2、借款人携带相应证明材料到中心提出贷款申请,由中心贷款窗口受理。
3、中心对借款申请人进行资格认定和资信审查,确定贷款的额度、期限等要素。
4、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5、准予贷款的,窗口工作人员将通知申请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贷款额度:
扬州公积金家庭最高50万的贷款额度
【5】扬州市公积金贷款利率及贷款期限
贷款利率:
五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为3.27%;5年以上年利率为3.25%
贷款期限:
1、最长不得超过30年;
2、不得超过所购住房及其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
3、借款人贷款期限加上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还款期限可延长5年。
贷款期限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长年限为30年(贷款至退休年龄延长5年)
2.贷款的最长年限,不超过房屋土地使用年限
贷款偿还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
【6】扬州市公积金贷款偿还注意事项
1、借款人应当在签订《借款合同》时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法或是等额本息还款法。
2、借款人在签订《借款合同》同时,可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协议书》。
3、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息。
4、借款期限为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借款期限为一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定期还款。
5、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和实际贷款期限计算。
6、提前部分还款可在贷款生效次日开始办理。提前部分还贷后,可变更还款计划,但不得延长借款合同约定的最终还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一年的,可提前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本息。
7、当借款人出现经催收后仍然逾期3期(含3期)以上情形时,中心可直接扣划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逾期贷款本息。
8、借款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财产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者代管人,应当继续履行借款合同,并签订补充合同。
9、在还款期限内,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出现停缴6个月(含6个月)以上或逾期6期(含6期)以上情形的,中心有权要求借款人一次性还清剩余贷款本息。
10、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凭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解除抵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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