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公积金如何提取

时间:2020-10-09 19:19:33 住房公积金 我要投稿

离职后公积金如何提取

  许多人了解住房公积金如何使用,以及规定内如何提取,却不知道离职后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离职后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有以下几种情况。

离职后公积金如何提取

  离职后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如果农业户口,直接携带劳动解除合同书、户口本、身份证单位出具的支取凭证、公积金卡、带上指定银行的卡、存折便可以提取。

  如果是城市户口必须先办失业证从起始时间开始算,满两年才可取。

  外地户口人员在离职后,公积金账户是托管状态,可以直接带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户口本、身份证、公积金卡及密码到窗口办理即可。

  如果公积金账户还在企业账户中,除带以上证件外需要与企业联系,并在提取公积金申请单上盖上企业预留印鉴后方可到窗口办理。

  辞职后五种情况可提取公积金

  职工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有几种情况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户口迁出设区市的。

  (二)劳动关系迁出设区市的。

  (三)非城镇户籍的农民工。

  (四)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五)非公企业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曾小姐如果户口或劳动关系在泉州,现在要迁回龙岩,那么可以根据相关手续办理公积金提取。两种情况下,要提供的材料有:原单位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泉州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取/转移申请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卡》或《联名卡》,以及户口迁出设区市证明或户口迁入地户口迁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迁出设区市后重新就业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公司要帮员工办理公积金缴交账户,让我负责,但我对这一块也不熟悉。请问要提交哪些材料,最低要交多少钱?

  黄先生的公司属于企业,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以及《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另外,所有缴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手续齐全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

  至于最低缴交数额,根据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201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标准通知,20xx年市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

  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其最低月工资标准950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下限标准为96元。而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其最低月工资标准850元,因此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下限标准为86元。

  办理公积金购房手续,需要有什么条件?我今年51岁,最多可以贷几年?

  回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二)按《条例》规定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二手房),需签订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有效购房合同,并用自有资金支付总购房款30%以上首期付款(属砖混结构的二手房须支付40%以上首期付款);

  (五)同意按照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提供担保;

  (六)同意以贷款所购的房产作为抵押;

  (七)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借贷时间方面,按照规定,借款人申请贷款的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一般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卢先生今年51岁,法定退休年龄60岁,那么最多只能申请贷款9年。不过,如果能够提供有稳定经济收入的子女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其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离职职工公积金提取须知

  职工只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且该账户已由原单位调入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户(职工有多个个人账户的,应当先办理账户合并后,方能申请提取公积金)

  受理地点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渝中办事处、江北办事处、全市任一分中心(铁路分中心除外),原在铁路分中心缴存职工也可在铁路分中心办理。

  办结时限

  当日

  需填表格

  《托管人员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在中心网站上下载);申请办理租房提取职工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在中心网站上下载),不再填写《托管人员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提取条件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且满足以下条件的:

  (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2)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4)购买再交易房、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5)购买保障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的。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

  (1)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商业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首次提取且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提取额度不超过首付款额度,以后各次提取,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首次提取但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首次及以后各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的;

  4.职工及其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在房屋租赁期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

  (1)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租赁费用。

  (2)租赁商品住房的,按照下列额度提取:

  ①职工未提供登记备案的租房合同及租房完税证明的,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提取限额,单身职工提取限额为:主城区每月900元(10800元/年)、主城区以外区县每月600元(7200元/年);夫妻双方提取限额为:主城区每月1800元(21600元/年)、主城区以外区县每月1200元(14400元/年)。

  ②职工提供登记备案的租房合同及租房完税证明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租赁费用。

  5.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6.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使用提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资金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卡的,《委托书》可不再公证);

  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应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职工购买商品房付清购房价款的,需提供全额不动产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经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或《《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2)购买房改房的,需提供房改房购房合同(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或房改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购证明文件、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3)购买再交易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协议)、过户完毕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契税完税凭证。

  (4)购买拆迁安置房的,需提供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5)购买拍卖房的,需提供房屋拍卖确认书、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收据、房屋所有权证。

  (6)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保障性住房销售部门签章的购房合同(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或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购证明文件、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直系亲属付清购买本款上述类型自住住房价款的, 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2.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应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职工购买商品房偿还商业贷款的,按以下两种方式办理提取:一、偿还商业贷款本息且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首次办理时应提供:①房屋所有权证(或加盖相应不动产登记机关档案查询章或抵押银行印章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②《借款合同》或《抵押贷款合同》;③首付款付款凭据(发票或收据)。以后各次办理时,应提供对应时段已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加盖银行鲜章)。二、偿还商业贷款本息但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首次办理时应提供:①房屋所有权证(或加盖相应不动产登记机关档案查询章或抵押银行印章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②《借款合同》或《抵押贷款合同》;③对应时段已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加盖银行鲜章)。以后各次办理时,应提供对应时段已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加盖银行鲜章)。

  配偶提取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注意:职工提取购房首付款,无法提供首付款发票,只能提供首付款收据的,应当提供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重庆市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2)职工购买再交易住房偿还商业贷款的,按以下两种方式办理提取:

  一、偿还商业贷款本息且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首次办理时应提供:①房屋所有权证(或加盖相应不动产登记机关档案查询章或抵押银行印章的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②购房合同(协议);③《借款合同》或《抵押贷款合同》;④首付款付款收据;⑤全额不动产发票或含有计税价格的契税完税凭证。以后各次办理时,应提供对应时段已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加盖银行鲜章)。

  二、偿还商业贷款本息但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首次办理时应提供:①房屋所有权证(或加盖相应不动产登记机关档案查询章或抵押银行印章的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②购房合同(协议);③《借款合同》或《抵押贷款合同》;④对应时段已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加盖银行鲜章)。以后各次办理时,应提供对应时段已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加盖银行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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