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条件
烟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条件有哪些?
烟台市已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有效身份和居住证明;
4.自筹资金支付首付款不低于政策规定比例;
5.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累计间断不超过三个月;
6.同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或以有价证券作为质押;
7.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8.没有其他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烟台公积金贷款流程和注意事项是什么?
烟台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将贷款材料准备齐全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审查审批;
2.对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通过的贷款,市中心由借款人持 “委托受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书”到委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如签订借款合同等),分支机构由银行通知借款人前去办理相关手续;
3.委托银行整理材料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质押手续(提示:购买商品房期房的,借款人需要先备案;购买现房的,需要房产证办出来;购买二手房的,需要借款人配合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
4.抵押质押证件出来以后,银行整理借款人材料送交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查放款。
注意事项:
1.购买新建商品房(期房)的职工向与开发商签订合作协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2.购买二手房的职工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六区内职工购买六区内二手房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六区包括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牟平区、福山区和开发区);
以上是烟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流程和应该注意事项,希望对你了解烟台公积金的情况有帮助。
烟台贷款需要提交的材料
烟台一手房贷款需要提交的材料:
1.购买住房的合同原件4份;
2.首期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3份,银行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借款人及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4份,以及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份;
4.申请人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的可用于银行代扣还贷的储蓄存折及复印件1份;
5.保证函1份(根据要求提供);
6.房屋抵押登记和公证等手续;
7.银行信用报告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的其它资料。
贷款还款基本原则:
1.正常还款方式及规定
贷款期限为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采取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从贷款发生发放的`次月由借款人按月偿还,受委托银行按月划扣借款人贷款本息,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账户。借款人需要提前还款的,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同意后,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2.提前还款手续
在贷款第一次扣款之日起满一年后的每月1日-19日,借款人持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财务部门提出还款的申请,并于当天到委托银行办理还款手续。(提前还款可分为还清全部贷款和提前部分还款,申请部分还款的,还款金额为1万元的整数倍。)
3.逾期还款
贷款出现逾期后,应先到发放贷款银行办理逾期处理手续,再正常还款。
4.还 清
还清贷款时要及时解除抵押。解除抵押手续由银行办理。解除后要认真检查抵押物的抵押登记记录
注:具体的情况还需要向银行柜台或者打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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