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积金贷款条件参考
1、缴存状况要求。连续正常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且当前正常缴存。
2、信用状况要求。申请人及其配偶出现下列情况的,限制贷款或不予贷款:
(一)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数超过3期(含,助学贷款已结清除外),不予贷款。
(二)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逾期累计满10次,且未结清或结清未满两年的,不予贷款。
(三)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隐瞒或虚报婚姻状况、直系亲属关系、购房行为、住房数量等情况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四)虚构提取条件,或持伪造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该行为认定之日起5年内不予贷款。
(五)购买“双拼房”、“多拼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如实说明,隐瞒不报的,不予贷款。
3、还款能力要求。申请人及其配偶所有贷款月供合计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5%,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其他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申请人家庭月收入指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月收入之和,单身的只计算申请人的月收入,计算方式如下:
家庭月收入=申请人月收入+配偶月收入;
申请人月收入=申请当月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汇缴额(含个人和单位缴存的,下同)÷(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配偶月收入=申请当月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4、其他要求。
(一)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法有效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二)按照公积金中心的规定提供抵押、保证等形式的担保。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及流程有哪些?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及流程
方式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提取公积金)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龙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方式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方式三: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
申请人先到单位开户的建设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龙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然后携带相关资料到住房公积金办理申请即可。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
从今日起,东莞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从20%提高至30%了!昨天傍晚,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调整我市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重新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不过,以下几种情况仍可按照最低首付款两成的旧政策执行。
一是购买一手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要在11月18日之前。
二是购买二手房,未过户的,居间合同签订日期在11月18日之前;已过户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日期在11月18日之前。
三是商转公贷款,向东莞市公积金中心递交申请资料的日期也要在11月18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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