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使用公积金购房取消套数限制

时间:2020-07-10 14:48:37 住房公积金 我要投稿

湖北宜昌市使用公积金购房取消套数限制

  湖北宜昌市使用公积金购房取消套数限制

湖北宜昌市使用公积金购房取消套数限制

  2016宜昌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使用公积金购房取消套数限制 继2015年7月1日出台新政后,本月起,宜昌住房公积金政策又有调整,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记者昨悉,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和改善民生的作用,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市政府就调整和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正式发出通知(下称《通知》)。6月8日,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发出通知,宣布从5月30日起,统一按新规定办理各项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执行新的贷款政策。

  对购房者来说最重要的利好是,从本月起,宜昌再次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正式取消购房套数限制,允许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也取消了二手房20年房龄限制,可根据二手房房屋价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新政策还首次明确商业银行网点可受理公积金业务,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从6月18日起开通新的商业银行网点贷款登记预约窗口。

  使用公积金购房取消套数限制

  根据市政府发布的《通知》,此次调整和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一大亮点,就是进一步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变化一:取消购房套数限制。允许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解读】:此前宜昌住房公积金政策对购房套数有明确限制,职工家庭拥有二套住房又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从现在起,只要结清了前期购房的公积金贷款,即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三套或以上住房。

  变化二:降低最低缴存时限。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由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调整为3个月(含3个月)以上;以前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一次性补齐3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后,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解读】:市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门槛再次降低,特别是以前未缴存的还可一次性补齐3个月的公积金,立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需等待,更多市民将可享公积金购房之利。

  变化三:取消二手房20年房龄限制。根据二手房房屋价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解读】:对因多种原因想买二手房的市民来说,这也是好消息,因为不少老城区的二手房龄已到了20年左右,这一调整必将促进城区二手房交易进一步活跃。

  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今后购买二手房申请贷款不再受房龄限制,但贷款额度不是由买卖双方成交价格决定,而是由借款人联系宜昌公积金中心准入的评估公司对其所购住房价值进行评估,宜昌公积金中心再根据合同价和评估结果核定借款人的可贷额度。

  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80万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能贷到多少?这也是众多购房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市政府《通知》提出,将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同时将公积金贷款家庭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由45%提高到60%。

  【解读】:此次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是在不到一年之内的再度上调,从2015年7月起,宜昌公积金购房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50万元上调至60万元。相较上次调整,此次最高贷款额度上调的幅度更大,增加幅度达到30%以上,将更大限度满足群众的贷款需求,降低贷款成本。

  将公积金贷款家庭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由45%提高到60%,意味着购房者具体可贷款额度将有明显增加。例如一位月收入2000元的缴存者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30年,过去可贷款额度为32.4万元,现在可贷款额度为43.2万元,净增10.8万元。

  《通知》还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按20%执行。

  【解读】:此前,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宜昌公积金贷款首套房和二套房最低首付均已降为20%。最新规定意味着如果你符合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三套房的条件,假如房价总额为100万元,你也可以享受到80万元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那你首付只需要20万元即可。

  在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同时,《通知》还明确提出,将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偿还期限统一延长至65周岁。

  【解读】:过去公积金贷款主借款人的可贷款年龄上限分别为男性65岁、女性60岁。现在统一延长至65周岁,使女性的公积金可贷款额度大幅提高,体现了社会公平,维护了女性权益。

  目前,宜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下(含五年)利率为2.75%;五年以上利率为3.25%,比商业银行低1.9个百分点。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50万元、贷款30年,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借款人每月还款额为2176元,比商业银行每月少还款554.5元,30年总共可减少利息支出19.96万元。

  灵活就业人员可个人缴存公积金

  《通知》要求扩大公积金覆盖面,并明确规定:一是将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包括劳务派遣、保安、“三支一扶”等人员)全部纳入公积金缴存范围。二是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由个人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提取、贷款等权益。【解读】:允许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这是宜昌住房公积金此次政策调整的一项创举。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灵活就业人员只要提供本市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等三类材料任意之一,即可办理个人开户手续,并享受与单位缴存职工同样的权利。记者了解到,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政策因程序系统调整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如何把公积金的“蛋糕”做大,惠及更多的购房者?市政府还要求加快全市公积金管理机构“四统一”改革步伐,统筹使用公积金资金,盘活公积金存量。同时采取银行授信、财政支持、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多方筹集住房贷款资金。

  防范风险和降低企业成本并举

  此次宜昌公积金政策调整力度前所未有,贷款风险也随之加大,加强贷款风险防范被明确提出。

  市政府《通知》要求,将个人公积金缴存使用信息分别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和全市社会信用体系,依法严查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同时设立灵活就业人员住房贷款风险防范专项资金,有效防范和控制公积金贷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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