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吉林长春公积金政策

时间:2020-07-15 17:35:20 住房公积金 我要投稿

最新吉林长春公积金政策

  长春取消限购、二套房首付比例降低、住房公积金政策放松等。如果就公积金政策细细数来,那可真是不少。一起来看一下,今年下半年新出的公积金政策。

最新吉林长春公积金政策

  公积金政策盘点

  时间内容

  2015年6月10日吉林省内缴存能在长春贷款买房

  2015年7月6日父母与子女公积金房贷可以互贷

  2015年7月24日长春人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

  2015年8月31日2015年8月31日 5年内一次性买房的也可提取公积金(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止)

  2015年9月10日二套公积金最低首付20%

  2015年9月28日吉林、通化、双阳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

  2015年10月14日申请异地贷款获批6个月内可提首付

  2015年10月20日省公积金提首付款,账户不用再留2万了

  省内缴存能在长春贷款买房

  6月10日,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为改善全省缴存职工居住条件,自6月15日起,职工在省内其他市(州)缴存住房公积金,在长春市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的,可向长春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父母与子女公积金房贷可互贷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发布的消息,自7月8日起,均在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父(母)、子(女)可组合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互贷业务。

  可提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从2015年7月24日起后,允许缴存职工及配偶和组合贷款共同还款人及配偶在办理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后,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 。

  5年内一次性买房的也可提取公积金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最新消息,一次性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阶段性放宽,5年内一次性买房的购房者可以提取公积金了。时间限制:2015年9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二套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20%

  9月10日起,职工家庭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20%。自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住房公积金个人新建商品住房贷款的单笔最高额度由8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

  吉林、通化、双阳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

  (一)吉林市由40万元调整至60万元;(二)通化市由40万元调整至50万元;(三)双阳区奢岭镇由40万元调整至80万元。主借款人为在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共同借款人为在省内其他市(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即可申请家庭组合贷款。本通知未涉及的其他地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笔最高额度及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不变。

  申请异地贷款获批6个月内可提首付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最新消息,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批准后6个月内,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吉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下发了相关通知。)

  省公积金提首付款 账户不用再留2万了

  10月20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最新消息,提取公积金交首付,账户内也不必再留足2万元了!通知显示,即日起,取消租房提取要件中的单身证明,提供户口簿或签署单身声明(需本人到场);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的,不需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如无法推算出的,还需提供工资收入证明。此外,办理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包括组合贷款共同借款人及配偶)在进行首付款提取时,取消原账户金额保留限额规定,这项政策。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首付款金额。(市公积金提取首付款,账户仍需留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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