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解读

时间:2020-07-21 13:08:17 住房公积金 我要投稿

甘肃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解读

  甘肃20XX年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解读

甘肃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解读

  兰州晚报讯对于想买房租房的职工来说,又有一条利好消息传来:今后我省公积金贷款额度将提高,偿还期限将延长,而且可以异地申请,相关手续可通过政府综合服务平台在网上办理。公积金缴存职工有望足不出户就能申请到公积金房贷。

  A 最长贷款期限可延长至30年

  针对部分地区存在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较低,结余资金规模较大等现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日前转发了住建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该《通知》明确,在20XX年8月末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低于85%的地区,将综合考虑当地房价水平、贷款需求和借款人还款能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额度。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而且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可延长至30年。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中心贷款资金不足时,缴存职工可以向同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贷款。想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的缴存职工,可按相关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B 简化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审批要件

  同时,该《通知》明确,将大大简化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审批要件。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的',不需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缴存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除身份证明、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外,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此外,《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考核,将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低的城市,要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据《甘肃日报》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放宽 公积金租房能提取多少。

  建部、财政部、央行今天通知:

  ①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②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③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租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呢?

  第一步:开具租房发票。开具租房发票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1)与房东自行成交的租房者,可以通过所在区的街道办事处开具,需要提供租住房屋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租房合同等;2)通过中介成交成交的租房者,可以直接委托中介开具租房发票,一般大型的经纪公司都会提供此业务。

  温馨提示:在开具房租发票时,是不能超出租房合同期内总租金的。另外,开具租房发票需要缴纳5%的税率。

  第二步 :将相关材料交由所以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据了解,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接受个人办理提取业务,需要通过租房提取公积金的职工要在开具发票后,将租房发票以及租房合同原件交给所在单位相关部门并填写公积金提取表,待审核通过后查询自己银行账户余额即可安排提取。

  温馨提示 :目前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按月提取,不过多数企业尚达不到此标准,部分企业需按指定提取日期办理,按月、季度、半年不等,建议租房者在提取前要咨询清楚。

  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交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本人储蓄账户)。

  (二)租房行为证明材料:承租私有住房的,应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承租房管部门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配租协议或由成都公共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昨天,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也无需租金发票,只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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