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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对标找差、争先创优”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公积金系统开展“阳光公积金,安居惠民生”特色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强服务、提效能”推进会精神,以“建职工满意窗口,创优质服务品牌”为目标,牢固树立“便民、利民、亲民”的服务理念,深入开展“阳光公积金,安居惠民生”特色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全面加强公积金队伍管理,全面促进作风效能建设,全面提升全市公积金窗口服务水平,为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职工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二、品牌释义
(一)品牌名称:“阳光公积金,安居惠民生”
(二)品牌标识:
(三)标识含义:标识由人、住房元素组成,住房图案表明了住房公积金维护职工住房权益,实现职工住房梦想的保障性价值,住房下方两个舞动的人组成一个心形图案,体现了公积金至诚、倾心的服务理念。整个标识以心托起住房,并通过外圈的圆环融为一体,寓意着住房公积金以优质、贴心的服务为职工送去温暖、关爱,不断创造惠民价值,是职工实现安居乐业的保障。
(四)品牌内涵:“阳光公积金,安居惠民生”突出了住房公积金“阳光公开、服务民生、惠民利民”的主旨。强调了公积金服务要始终体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服务思想。概括了公积金工作三方面的基本要求:
1、阳光行政,立足于民。公积金政策、信息、办事流程要公开、透明,能为广大群众所知、所晓、所用;办事流程的制定以及服务举措的实施要从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出发,通过不断简化手续、优化流程、创新举措为职工提供方便、及时、有效的公积金服务。
2、阳光服务,诚心便民。要以实现职工利益最大化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服务举措要以便民为目的,处处从方便、体贴、适合职工的角度出发,把缴存职工对我们工作的满意与否作为衡量工作优劣的唯一标准,真心诚意地为基层、为群众服务。
3、阳光保障,维权惠民。从维护缴存职工权利和利益出发,想方设法为缴存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性作用,为广大缴存职工改善住房条件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三、活动内容
结合“对标找差、创先争优”的基本要求,通过“阳光公积金,安居惠民生”特色服务品牌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公积金的服务形象和满意度。
(一)强化管理,建设“规范中心”。以机制建设为关键,制度建设为保障,强化公积金内部监管,细化管理目标,明确工作规范,健全内控制度,保证公积金各项工作能有序开展、落实到位。
(二)细化服务,打造“高效中心”。以精细化服务建设为抓手,规范服务标准,细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技能、健全服务机制、落实服务考评,有效实现全省公积金行业服务效能“前三名”目标。
(三)完善举措,构建“便民中心”。以满足缴存职工需求为重点,服务个性化需求为特色,通过开展延伸服务、主动服务、创新服务、个性化服务等服务,提升公积金服务惠民形象。
(四)畅通监督,实现“满意中心”。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承诺公开,扩大监督范围,畅通监督渠道,及时处理群众意见,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职工权益,实现群众满意率95%的目标。
四、实施步骤
“阳光公积金,安居惠民生”特色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的实施时间为9月至12月,分为宣传动员、组织实施、总结测评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9月):召开特色服务品牌创建活动专题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明确活动的目的和意义,理解品牌的内涵和特征,自觉投身到创建活动之中,在全市公积金系统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11月):做好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安排部署工作,将创建要求安排到人、到岗,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的全面开展。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组织实施:
1、强化制度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应急预案制、首问负责制、限时结办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位工作制等公积金服务制度,从源头规范公积金服务行为,推进全市公积金系统工作的标准化。
2、查找薄弱环节:认真分析目前工作情况,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差距,深刻剖析原因,强化责任落实。
3、完善创建举措:各辖市区分中心通过加强服务网点建设,推进网点服务的规范化,落实公积金各项服务标准,完善服务设施配备,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满意度。公积金服务中心以公积金品牌创建为契机,优化服务环境,简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热情,完善服务监督,建立多元化服务体系,展现人性化服务优势。市中心各处室强化内控管理,防范资金风险。
4、推动全面落实:全市公积金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将服务品牌创建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融入日常生活的一言一行,在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内营造“学品牌,创品牌”的联动效应,切实打造具有影响力和感染力的公积金服务品牌。
(三)总结测评阶段(12月):全面、系统、客观、准确地做好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的总结和测评工作,认真总结回顾,查找分析不足,切实整改提高,保证品牌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在各公积金服务场所发放测评表,开展群众评议、人员互评和领导点评,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窗口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强化公积金服务品牌创建工作的推动落实,确保活动实效,成立由张跃明主任为组长,副主任王文清、许起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阳光公积金,安居惠民生”特色品牌服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公积金服务中心负责具体活动的牵头落实与组织实施工作。各辖市(区)分中心要根据自身实际建立相应的创建活动组织机构,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落实责任。
2、推进品牌宣传。以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20周年为契机,广泛深入地做好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的宣传。一是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系统学习服务品牌的内涵和理念,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调动参与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为创建服务品牌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紧密结合公积金工作的特点,找准品牌定位,确立品牌理念,坚持把服务品牌创建与文明单位、文明示范岗等各类争先创优活动紧密结合,扩大影响和效应,力争品牌创建活动达到更好效果;三是充分运用电视、电台、报纸、公积金网站等媒体和宣传画册等多种载体,大力宣传推介公积金服务品牌,进一步扩大服务品牌的社会影响力。
3、突出重点环节。要进一步理清公积金服务品牌创建工作的基本要求,在有效做好资源整合和部署安排的同时,将创建活动与每一位员工的岗位实际相结合,明晰工作难点,把握工作重点,把服务品牌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各辖市区分中心、管理部,公积金服务中心以及市中心各处室要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富有实效的创建措施,合理规划,统筹安排。
4、保障监督落实。要对创建活动的内容和任务进行责任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加强督促检查,力求创建工作不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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