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公租房条件

时间:2022-04-14 09:05:57 住房公积金 我要投稿

个人申请公租房条件

  个人申请公租房需要达到什么条件才能通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的相关信息,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个人申请公租房条件

  公租房申请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

  (一)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 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二)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三)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二)收入限制标准是指: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 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 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三) 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 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四)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住房建筑面积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五)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优先保障

  对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家庭,可予以优先保障:

  1.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一至二级智力、精神、下肢、视力残疾人的`;

  2.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年满70周岁的;

  3.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烈士遗属的;

  4.申请家庭成员中有见义勇为人士的;

  5.根据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应当予以优先保障的其他情形。

  申请流程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交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汇总本单位申请材料后统一向登记注册所在区住建局提交申请;无用人单位的,由申请人本人直接向户籍所在区住建局提交申请;申请家庭不得同时申请市、区两级公共租赁住房,自提交申请材料到确认选房资格期间,不得申请其他保障性住房。

  拓展: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有:

  1、哪些人可以申请?

  一是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中低收入来穗务工人员。

  二是高技能人才或受表彰、获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包括三种:第一种是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高级技能人才。第二种是在本市获得区及以上党委或者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或者获得市级“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称号人员。第三种是在本市获市及以上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表彰或奖励人员。

  2、收入资产限额是多少?

  1人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限额为35321元,家庭资产净值限额18万元;2人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限额为32377元,家庭资产净值限额33万元;3人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限额为29434元,家庭资产净值限额46万元;4人及以上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限额为26491元,家庭资产净值限额60万元。

  3、如何申请?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将公布房源情况,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格,在规定时间内向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材料。街道初审后,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会来穗、民政部门牵头,公安、人社、计生等部门配合审核资格。经审核、公示符合资格的,采取积分与摇号相结合的方式配租。

  配租先后顺序按申请人积分高低排列;分数相同的,按申请人在穗缴纳社会保险年限长短进行二次排名确定次序;经二次排名仍未能确定次序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

  4、租金标准是多少?

  根据细则,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中低收入来穗务工人员,按同项目公租房租金标准的70%计租。高技能人才或受表彰、获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按同项目公租房租金标准计租。如其收入和家庭在穗资产不高于户籍家庭住房保障规定的准入线,经本人申请,并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可按同项目公租房租金标准的70%计租。

  5、租赁期限有多长?

  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表示,租赁合同有效期限一般为3年。租赁期内,承租人应继续履行居住证办理、就业登记、社会保险费等义务。租赁期满之日前6个月,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续租申请并接受续租资格审核。

  6、第一批公租房何时推出?

  根据文件规定,向来穗务工人员供应的公租房,按广州市公租房年度供应总量一定比例确定(10%左右,视需求和具体项目情况进行调整)。明年预计向来穗务工人员推出供应公租房600套,具体房源将在推出前通过媒体公布,有意愿申请市本级公租房的来穗务工人员请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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