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工伤保险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办理材料
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或第三者,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南宁工伤保险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办理材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南宁工伤保险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办理材料
1.《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原件1份;
2.《医疗执业许可证》副本,验原件;
3.医疗机构科室构成及人员花名册,验原件;
4.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
5.门诊类医疗机构需提供与当地医疗保障局或各市城区、开发区医疗保险中心签订的协议和批准文件,验原件;
6.营业场所产权明或租赁合同,验原件。
南宁工伤保险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等材料,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申请;
2、工作人员接受参保单位的申报材料;
3、社保机构核实信息并修改;
4、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审核信息;
5、工作人员告知申请人结果。
【南宁工伤保险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办理材料】相关文章:
1.南宁护照办理材料
8.南宁社保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