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伤保险待遇

时间:2021-03-19 20:52:06 工伤保险 我要投稿

武汉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武汉工伤保险待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级至四级板块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三、注意:

  1、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领取伤残津贴期间,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费。扣除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费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至六级板块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具有工作能力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此外,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五级伤残为22个月,六级伤残为1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五级伤残为34个月,六级伤残为28个月。

  注意: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七级至十级板块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七级伤残为12个月,八级伤残为10个月,九级伤残为8个月,十级伤残为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七级伤残为20个月,八级伤残为16个月,九级伤残为12个月,十级伤残为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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