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伤计算方式

时间:2022-12-08 00:10:15 工伤保险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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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伤计算方式

  一、医疗费

  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药品费+住院服务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二、康复治疗费

  该项为因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发生的费用。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三、伙食补助费

  计算公式:工伤职工到外地就医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70%*天数;

  四、交通费

  按照用人单位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一般是实报实销。

  五、护理费

  (一)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费=误工费

  (二)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

  六、停工留薪工资

  1、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其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计算公式: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X元*停工留薪月数

  七、伤残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维修费用参照配置机构意见确定。

  八、工伤伤残赔偿费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一)一至四级:

  1、第一种方案: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和按月支付。

  一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二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三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四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2、第二种方案:终结工伤保险关系(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一次性计发

  一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42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10年

  护理费(需要护理的,本人工资)×60%×10年

  二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39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10年

  护理费(需要护理的,本人工资)×50%×10年

  三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36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10年

  护理费(需要护理的,本人工资)×40%×10年

  四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33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10年

  护理费(需要护理的,本人工资)×30%×10年

  (二)五至六级:

  1、第一种方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保留劳动关系又无法安排就业的,伤残津贴由单位支付

  五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直至死亡

  六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2、第二种方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支付。

  五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0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50个月(合计78个月)

  六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40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合计64个月)

  (三)七至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终止劳动关系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支付。

  七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3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6个月(合计44个月)

  八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1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15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4个月(合计30个月)

  九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2个月(合计19个月)

  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4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个月(合计12个月)

  2014广东经济数据

  一、上年广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

  计划单列市深圳44653.10元; 经济特区珠海36375.00元 ;汕头22206.10元; 一般地区33090.05元

  二、上年广东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669.31元/年)

  三、上年广东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年)

  计划单列市深圳28812.40元 ;经济特区珠海26130.60元; 汕头19550.20元 ;一般地区24105.60元

  四、上年广东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8343.50元)

  五、上年广东省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元/年)

  计划单列市深圳90393元 ;经济特区珠海77504元 ;汕头49475 元;一般地区59345元

  六、住宿费(340元/天)

  七、伙食补助费(100元/天)

  2015年度广东省同行业工资标准(元/年)

  (一)农、林、牧、渔业23390元

  (二)采矿业78750元

  (三)制造业71409元

  (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74333元

  (五)建筑业41217元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9017元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80017元

  (八)批发和零售业57581元

  (九)住宿和餐饮业43986元

  (十)金融业129645元

  (十一)房地产业45756元

  (十二)租赁与商务服务业53788元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85516元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3735元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51415元

  (十六)教育60032元

  (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70520元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3149元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659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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