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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启动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
从今年1月起,我省工伤保险将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到2018年底实现省级统筹。
按照规定,从2016年1月起,全省将对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六统一”管理模式,即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费率政策和标准、基金管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待遇支付标准、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的统一。同时,按照循序渐进、先急后缓、稳步推进的实施步骤,全省到2018年底全部实现省级统筹。
据了解,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后,将打破原本各市县“各自为政”的局面,能更加充分地发挥工伤保险基金共济作用,增强工伤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确保工伤职工及时足额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将对我省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基金征缴、基金安全、待遇支付以及工伤预防、工伤康复等各项工作产生重要影响。
延伸知识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
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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