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工伤保险缴费标准及时间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受伤的补贴,下面就是YJBYS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青海工伤保险缴费标准及时间,仅供参考!
青海工伤保险缴费标准:
为使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更加科学、合理,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省政府批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决定从2015年10月1日起调整现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据了解,此次调整将工伤保险行业风险类别由原来的三类调整划分为八类,全省八类行业统一实行八种不同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此次调整费率,使全省工伤保险缴费平均费率由0.89%下降至0.79%,下降了0.1个百分点,预计全年可减少参保单位缴费近3000万元。
我省工伤保险费率调整遵循“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总体原则。调整主要取决于各统筹地区基金结余存量,不搞一刀切。对于当期收不抵支或累计结余不足的地区,授权在全省基准费率的基础上确定本地区的行业费率标准,可上浮120%至150%。对收支平衡,基金结余较大的统筹地区严格按照全省统一确定的基准费率执行,今后可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适时上浮或下浮用人单位缴费费率。通过调整费率,在保障参保职工工伤待遇的前提下,逐步消化过多的基金存量,将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控制在合理水平,促进基金的良性运行。费率调整后全省工伤保险基金略有结余,具有较强的保障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青海工伤保险缴费时间:
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是指缴费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携带有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包括以下内容:
(一)缴费单位在申报应缴纳数额,缴费单位应在每月1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报送工伤保险费申报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缴费单位报送报申报表和有关材料。
对缴费单位申报资料齐全,缴费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申报表签章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表提出审核意见退缴费单位修正后再次审核。
(三)缴费单位必须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其缴费申报后的3日内缴纳工伤保险费。
(四)工伤保险费实行全额申报,全额缴纳,对未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或未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的,要追缴费款,并加收滞纳金。
青海工伤保险赔偿流程:
工伤保险理赔第一步:提交工伤报告
2015年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被保险的职工发生因公致伤的事故以后,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工伤保险理赔第二步:工伤认定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工伤保险理赔第三步: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工伤保险理赔第四步:协商赔偿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工伤保险理赔第五步: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 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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