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常州市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已经为大家整理好,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参考一下,希望能帮到你!
常州市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单位名称: 单位开户行:
单位社保号: 银行账号:
职工基本情况
姓 名 | 性别 | 伤残等级 | |||||||||
个人代码 | 护理等级 | ||||||||||
医疗、鉴定费用 | 申 报 费 用 | 核 定 费 用 | |||||||||
单 据 数 | 金 额 | 单 据 数 | 金 额 | ||||||||
住院医疗费 | |||||||||||
门诊医疗费 | |||||||||||
辅助器具费 | |||||||||||
伤残鉴定费 | |||||||||||
住院、转院补助 | 申 报 天 数 | 核 定 费 用 | |||||||||
天 数 | 金 额 | 天 数 | 金 额 | ||||||||
住院伙补费 | |||||||||||
转院交通费 | 省内 | ||||||||||
省外 | |||||||||||
转院食宿费 | 省内 | ||||||||||
省外 | |||||||||||
一 次 性 伤 残 补 助 金 | 1、按本人工资 的标准计发 个月2、按上年常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60%的标准计发 个月 | 计: 元 | |||||||||
护 理 费 | 按上年常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元 %的标准计发 | 计:每月 元从 年 月起 | |||||||||
定 期 伤残 津 贴 | 1、按本人工资 的标准计发,计发比例 2、按上年常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的60%为标准计发 ,计发比例 | 计:每月 元从 年 月起 | |||||||||
单位意见 (章) 年 月 日 |
社保经办机构意见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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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表上报需一式二份。
2、以上表格中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
3、申报携带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发票、清单、交通事故携带交警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等。
4、领取工伤定期伤残津贴、护理费的需提供本人交通银行卡或工商银行卡及复印件。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拓展阅读:工伤认定
1、以下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职工符合以上规定,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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