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生育保险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是什么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福州生育保险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福州生育保险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是什么
福州市生育保险医疗费实行定额管理;
凡符合医保、生育保险“三目录”的住院分娩医疗费,在定额之内的按实结算,超过定额的按定额结算;
定额标准:住院分娩单胎顺产2500元,难产(包括多胎)3300元,剖宫产5300元;流产(引产)2000元。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职工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已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同时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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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
职工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已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同时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政策,方可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或缴费不满12个月的,在其分娩的当月,男方有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含当月)的,可申请按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报销材料:
女职工参保
可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
男方参保报销材料
社会保障卡、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查询到的可不提供),住院分娩发票原件、费用汇总清单、出院小结(以上医院盖章有效),本人农行账号(提供的账户需为一类账户,若为其他银行还另需提供开户网点名称),《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结算个人承诺书》、男方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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