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津贴领取指南

时间:2020-11-19 09:38:09 生育保险 我要投稿

深圳生育津贴领取指南

  深圳的生育津贴如何领取?有何条件呢?大家是否知道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深圳生育津贴领取指南

  生育津贴到底怎么计算?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015年起实施,2015年3月起我市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全部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制度较之以前的生育医疗保险制度新增了“生育津贴”,维护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公平就业。简单地说,按照以前的生育医疗保险制度,生育医疗费用由社保出,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工资由单位出;生育保险制度实施后,生育医疗费用由社保出,生育津贴也由社保出。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具体怎么计算生育津贴呢?比如一家企业有1000名职工,月工资总额为1000万元,每月缴纳生育保险费5万元(本市生育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下调至0.5%,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那么社保支付给企业的生育津贴标准为每名生育职工每月(30天)1万元。

  产假工资

  是否等同于生育津贴?

  比如上述例子中符合条件的职工,是不是生育期间就都按照每月1万元的标准领取产假工资?据了解,严格意义上来说,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之间并不能画等号。当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时,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2016深圳生育津贴计算及领取指南2016深圳生育津贴计算及领取指南。

  仍以上述企业为例,有1000名职工,月工资总额为1000万元,每月缴纳生育保险费5万元,社保支付给企业的生育津贴标准为每名生育职工每月(30天)1万元。假如职工甲原工资标准为每月6000元,职工乙原工资标准为每月1.5万元。那么对职工甲按照每月1万元的.标准计发产假工资,全部由社保发放;对职工乙按照每月1.5万元的标准计发产假工资,其中1万元由社保发放,5000元由单位补齐。

  “职工原工资标准”是如何计算的?据了解,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还有职工反映怀孕期间先后在甲、乙单位工作,总缴满12个月,生育津贴中的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以哪个单位的情况来核算?据了解,生育津贴以其生育休产假前的所在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为基数计算。

  深圳生育津贴常见问题解答

  1、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生育津贴垫付凭证是需要提供会计凭证或银行转账凭证或工资条?

  答:用单位申请生育津贴时,提供的津贴垫付凭证为该员工休产假及计生手术假期间用人单位给其支付工资的会计凭证。

  2、员工离职时未缴满12个月,但单位已发生产假工资,是否还能领取生育津贴?

  答: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用人单位可在为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并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1年内,向社保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所以该用人单位若为生育的员工缴费未满12个月,不满足申请生育津贴的条件2016深圳生育津贴计算及领取指南百科。

  3、职工怀孕期间先后在A、B单位,缴满12个月,生育津贴中的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以哪个单位的情况来核算?若产生的生育费用都在异地,是否要分两个单位来申请?(因其中需要用人单位证明)

  答:生育津贴以其生育休产假前的所在用人单位的发放的工资为基数计算。生育的医疗费用报销以其分娩时所在的单位开具证明 。

  4、生育津贴先由企业垫付,再由企业向社保局申请报销,报销的金额若高于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则由企业发至员工,若公司支付工资高于社保局报销的生育津贴费,则高于部分如何处理?

  答: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5、企业2015年3月成立,员工6月份入职,7月份怀孕将于2016年4月分娩,交纳生育保险不足一年,企业生育津贴该如何申请?

  从2009年1月1日起,具有深圳户籍的独生子女父母,未享受退休金加发5%或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或补助的,自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时起,由户籍所在地的区政府给予每人每月16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

  那么全面二孩之后

  退休的父母到底还有没有独生子女奖?

  深圳的答案是:

  会有,每人每月160元!

  谁能领到这笔钱?

  根据《征求意见稿》,凡是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市民,可享受由政府按月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一)具有深圳市户籍;

  (二)2015年12月31日之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或失独后再生育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且未再生育或收养的;

  (三)1980年2月2日之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

  奖励标准

  凡是符合奖励条件的市民,自2016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发放16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

  2008年12月31日之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且户籍于2009年1月1日之后迁入我市的,自迁入当月起每人每月发放160元的奖励金。

  2009年1月1日之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具有深圳市户籍的,自满年龄的当月起计发;属户籍迁入我市的,自户籍迁入的当月起每人每月发放160元的奖励金。

  之前想要申请这笔钱

  还要公示、确认

  而今后领奖励金更加方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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