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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流程
很多人问我们,农村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哪些呢?其流程是怎样的?如下为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农村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流程,欢迎阅读!
农村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农村生育妇女缴纳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生育期间即可享受生育保险报销。
2、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农村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申请人准备好住院发票、出院证、住院费用和用药清单、户口或身份证复印件、新型农村医疗保险证书和能提供住院医院的社保定点医院证明,带上以上资料回户口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报销。
农村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参保人本人户籍所在地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死亡、流产证明)或户口簿;
3、参保人本人身份证
4、住院发票第一页 ;
5、住院清单 ;
6、出生证明 ;
7、准生证 ;
8、身份证 ;
9、户口薄 ;
10、农村合作医疗本 。
农村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以上海农村为例)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报销3000元;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报销500元;
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报销300元。
农村生育保险不报销哪些费用
1、婴儿发生的各项费用;
2、超过定额、限额标准之外的费用;
3、不具备临床剖宫产手术特征,职工个人要求实施剖宫产术的,超出自然分娩定额标准的费用;
4、违反国家或本市计划生育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
5、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6、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7、按照规定应当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8、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发生的医疗费用。
男方生育待遇需满足以下条件:
1、按时足额缴费期内男职工配偶怀孕生育
根据《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参保职工在其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期间怀孕生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或诊治产科并发症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
根据《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男职工所在统筹地区内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定额补贴标准的50%,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特别提醒您:男职工配偶本人因在参保地缴费月数不足(如怀孕后参保或者参保怀孕后离职等),不符合以女职工身份申报生育保险待遇的,只要符合条件,也可以申请男职工配偶生育保险待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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