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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及项目
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具体如何?又有哪些项目可以报销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及项目
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1. 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本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2. 单胎顺产:2700元;
3. 单胎难产(含剖宫产):5200元;
4. 多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终止妊娠的费用参照计划生育相应项目标准。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1.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每例36元,含节育器费;
2. 流产术(压吸宫):每例102元;
3. 流产术(钳刮术):每例180元;
4. 中期妊娠引产术:600元;
5. 药物流产:96元,含药物费;
6. 皮下埋植术:每例115元,含药物费;
7. 输卵管结扎术:每例240元,含住院费;
8. 输精管结扎术:每例120元;
9. 输卵管复通术:每例2400元;
10. 输精管复通术:每例1860元。
深圳市生育保险产前检查报销项目
【报销项目】:生育产前检查
【法规依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管理办法》
【项目概述】:深圳生育医疗中属于报销范围内的产前检查是根据孕妇不同怀孕周期进行相应的检查,目的是监护孕妇及胎儿健康,减少、预防以及发现并发症或其它问题的产生,因此产前检查项目根据怀孕周期划分如下:
1-13周:建立《深圳市母子保健手册》,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B超、血红蛋白电泳试验(地贫筛查);
16-18周:产科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肝功能(5项)、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
20-2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彩色B超;
24-28周:产科检查、尿常规、血糖筛查;
28-30周:产科检查、尿常规、ABO抗体检测;
30-32周:产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B超;
32-3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34-36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37周:产科检查、尿常规、B超、血常规、肝肾功能、胎儿监护;
38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39周:产科检查、尿常规、B超、胎儿监护;
40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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