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时间:2020-11-24 15:18:39 生育保险 我要投稿

公司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准妈妈在休产假的期间,公司应继续发放工资,那么具体的标准如何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司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1、如果你没有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你的产假工资,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如果你已经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你在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这也就是你的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第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

  2、生育的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均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计算方法: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不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种: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延伸阅读:我国计划改善生育假期待遇:延长生育假、陪产假

  2月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对外公布《“十三五”全国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总人口在14.2亿人左右,年均自然增长率在6‰左右,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到112以下。

  为解决一些人“想生不敢生”的问题,规划要求,协调制定和完善鼓励按政策生育的经济社会政策。推动落实产假、哺乳假等制度,妥善解决延长生育假、配偶陪产假等奖励假的待遇保障。

  记者注意到,在2月7日国新办举行的2016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相关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崔丽介绍,全面两孩政策落地问题也是代表委员普遍关心十大热点问题之一。

  “希望在税收、社保等相关方面要研究出台一些实实在在的政策,来推动全面两孩政策能够很好地落实,让那些想生二孩的群体能够实现他们幸福的家庭梦。”崔丽说。

  “十三五”总人口预增4500万

  “十二五”期间,计划生育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在5‰左右,出生人口性别比从117.94下降到113.51,2015年末全国总人口为13.75亿。

  不过,规划同时指出,当前我国人口总量压力仍然较大,结构矛盾更加突出,实现人口均衡发展需要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配套公共服务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还不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能力有待提高等。做好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任务更重、要求更高、难度更大。

  在这种情况下,规划对“十三五”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针对人口数量,以“十三五”时期的预期目标值为14.2亿左右来计算,这意味着,“十三五”时期总人口数量预期增长空间在4500万左右。

  今年1月,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指导司司长杨文庄在全面二孩政策工作进展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曾表示,“十三五”时期是全面二孩政策效应集中释放的一个时期,年出生人口在1700万到2000万之间。

  规划对总和生育率也提出预期性目标,即2020年总和生育率在1.8左右。此前2015年总和生育率为1.6左右。

  国务院参事、原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力对记者表示,最近这些年我国的出生率确实相对较低。从宏观来看,如果多数家庭都能生两个孩子的话,可使人口结构更趋合理。但人们出于自我价值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以及时间、工作、成本等方面的考虑,生孩子的意愿有所降低。所以,“十三五”时期,1.8左右的总和生育率是较为合理的。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十二五”期间,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从117.94下降到113.51。规划要求,到2020年,中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将进一步下降到112以下。出生人口性别比是指活产男婴数与活产女婴数的比值,通常用女婴数量为100时所对应的男婴数来表示。正常情况下,出生性别比应该保持在103~107区间。

  规划要求,建立全国集中整治“两非”(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专项行动、部门配合、区域协作长效机制,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健全监管制度,建立“两非”违法机构和人员信息库,研究建立联合惩戒制度。健全考核评估办法,加大对重点省份的督查指导力度。继续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积极解决育龄人群后顾之忧

  从去年交出的“答卷”来看,两孩政策的推出,对人口增长已起到一定作用。

  2016年是实施全面二孩政策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单独二孩政策的第三年。杨文庄表示,2016年出生人口达到了1786万,为2000年以来最高。出生人口比“十二五”时期年均增加了140万以上,所以(全面二孩的政策效果)还是非常明显的。

  国家卫计委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以前,二孩出生比重在全年出生人口中的占比始终保持在30%左右。2014年、2015年提升幅度比较明显。到2016年,二孩及以上在出生人口中的占比超过了45%,较2013年提高了十几个百分点。

  马力表示,生二孩需要各种准备和环境,一般需要一段时间的释放。前些年累计的生育意愿大概需要5年的时间释放,预计2017年、2018年会有一个生育小高峰出现。

  不过,政策放开后,并不是所有育龄人群都有生孩子的'意愿,其中一部分有生育意愿的人群也面临“想生不敢生”的情况。

  根据卫计委2015年生育意愿调查的结果,因为经济负担、太费精力和无人看护等原因而不愿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情况,分别占到74.5%、61.1%、60.5%。而到了2017年,这几项因素仍影响着人们生二孩的意愿。

  在北京工作7年的李源(化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愿意生二胎的原因在于没人照顾。“我和爱人现在精力比较有限,没有老人帮忙带孩子,就不太可能再要第二个小孩了。”

  卫计委提供的数据显示,托育服务短缺非常严重,0~3岁婴幼儿在我国各类托幼机构的入托率仅为4%,远低于一些发达国家50%的比例,我国80%的婴幼儿都是由祖辈参与看护。

  马力表示,接下来,在鼓励按政策生育的同时,还要完善配套措施,让育龄人群没有后顾之忧。

  对此,规划提出,加强部门协同,合理配置妇幼保健、儿童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社会保障等资源,满足新增公共服务需求。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妇女儿童医院、普惠性托儿所和幼儿园等服务机构。增强社区幼儿照料等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母婴服务设施建设。

  规划还要求,协调制定和完善鼓励按政策生育的经济社会政策。推动落实产假、哺乳假等制度,妥善解决延长生育假、配偶陪产假等奖励假的待遇保障。倡导适龄生育,支持女性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与家庭关系的措施。鼓励生育水平长期偏低的地区采取综合措施,减轻家庭生养子女负担,引导群众按政策生育。

  值得注意的是,在提升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水平方面,规划提出,将加强再生育技术服务保障,鼓励全面两孩政策目标人群较为集中的地区设置再生育或高危孕产妇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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