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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生育保险具体报销流程
办理生育保险后应该如何报销?有哪些流程呢?大家是否知道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报销条件
条件一、符合国家和省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条件二、所在企业单位按规定为参保人参加生育保险并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并继续为其缴费。
报销范围
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而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如:产前检查费(尿HCG、血常规、妇科、心电图、B超,产科检查等等产前检查项目)、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医疗费。
计划生育手术费:职工因为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项目如下。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2、人工终止妊娠(流产术),包括人工流产(负压吸引术、钳刮术)、中期妊娠引产术、药物终止妊娠
3、放置、取出皮下埋植避孕剂
4、输卵管绝育术、输精管绝育术
5、输卵管复通术、输精管复通术。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非医保基金报销项目
一、不符合国家和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及相关就医管理规定的费用
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费用
三、因为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四、分娩期外治疗生育并发症的费用。
报销参保人本人生育医疗费用所需资料:
1.社会保障卡(验原件);
2.身份证(验原件);
3.《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原件);
4. 加盖医院公章的原始收费收据(原件);
5. 加盖医院公章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验原件,收复印件);
6. 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出院小结(验原件,收复印件);(注:住院的一定要提供出院小结)
7. 参保人的银行账户(验原件,收复印件);
(1)已办理金融社保卡的,不需要再提供银行账户复印件,报销费用将直接支付入其社保金额卡绑定的银行账户里;(2)未办理金融社保卡的,需提供本市“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的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复印件。
8.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婴儿死亡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注:申请报销产前检查及分娩费用的提供,只申请报销产前检查费用无法提供该项资料,可不提供);
9. 计划生育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申请报销产前检查及分娩费用的提供)(1)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2)非深户籍长期派异地可提供长期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同时需提供参保单位出具的“单位外派证明”;(3)已取消计划生育证明的城市需提供计生部门开具的证明该次生育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内生育的证明。
10. 参保单位的外派证明(原件)(注:非深户籍长期外派无法开具本市计划生育证明的人员提供);
11. 被委托人的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报销流程:
1. 申请报销的参保人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上的“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中填写申请表后并打印申请表;或下载“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并填写;
2. 备齐申请资料向到其就近的社保分局或管理站提出审核报销申请,由社保机构按规定核准报销。
3. 各分局工作人员对参保人所提供的报销资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资料不齐全的,开具《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
4. 工作人员对受理的材料进行整理,根据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规定进行逐级审核后支付。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受理机关 :参保人可到就近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社保分局医保科或社保管理站。
福田分局:深圳市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
罗湖分局:深圳市人民北路3092号物资大厦;
南山分局:南山区南新路3024号;
宝安分局:深圳市宝安2区湖滨路5号社保大楼(区武装部旁);
盐田分局: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活动中心;
龙岗分局: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31号;
光明分局:光明新区光明大街社保大楼;
坪山分局:坪山新区坑梓街道人民中路23号;
龙华分局:龙华新区观澜街道泗黎路300-2。
延伸阅读:
生育津贴 到底怎么计算?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015年起实施,2015年3月起我市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全部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制度较之以前的生育医疗保险制度新增了“生育津贴”,维护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公平就业。简单地说,按照以前的生育医疗保险制度,生育医疗费用由社保出,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工资由单位出;生育保险制度实施后,生育医疗费用由社保出,生育津贴也由社保出。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具体怎么计算生育津贴呢?比如一家企业有1000名职工,月工资总额为1000万元,每月缴纳生育保险费5万元(本市生育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下调至0.5%,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那么社保支付给企业的生育津贴标准为每名生育职工每月(30天)1万元。
产假工资
是否等同于生育津贴?
比如上述例子中符合条件的职工,是不是生育期间就都按照每月1万元的标准领取产假工资?据了解,严格意义上来说,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之间并不能画等号。当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时,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仍以上述企业为例,有1000名职工,月工资总额为1000万元,每月缴纳生育保险费5万元,社保支付给企业的生育津贴标准为每名生育职工每月(30天)1万元。假如职工甲原工资标准为每月6000元,职工乙原工资标准为每月1.5万元。那么对职工甲按照每月1万元的标准计发产假工资,全部由社保发放;对职工乙按照每月1.5万元的标准计发产假工资,其中1万元由社保发放,5000元由单位补齐。
“职工原工资标准”是如何计算的?据了解,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还有职工反映怀孕期间先后在甲、乙单位工作,总缴满12个月,生育津贴中的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以哪个单位的情况来核算?据了解,生育津贴以其生育休产假前的所在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为基数计算。
生育津贴申请
有无期限规定?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深圳的生育津贴统一由用人单位领取,企业领取生育津贴条件,一是申请单位已办理参保手续,要申请生育津贴的职工已经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二是已经发放产假及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的工资。
生育津贴申请有无期限规定?据了解,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并且用人单位已向其垫付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可在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申请拨付生育津贴;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用人单位可在为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并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后1年内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一家企业人事负责人询问:“公司2015年11月成立,一名员工12月入职,怀孕将于2016年9月分娩,参加生育保险不足一年,企业生育津贴该如何申请?”按照规定,该企业在该员工休产假期间正常发放工资,并为该员工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申请生育津贴。还有一种情况“员工离职时未参保缴费满12个月,但单位已发放产假工资,是否还能领取生育津贴?”据了解,按照规定,由于该用人单位为生育的员工缴费未满12个月,不满足申请生育津贴的条件。
有参保人询问:“深户和非深户享受的生育津贴等生育保险待遇是否相同?”据了解,生育保险待遇与参保人是否为深户没有关系,深户、非深户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完全相同。有参保人询问:“生育津贴只有女职工申领吗?男职工可申领吗?男职工申请陪产假可以申请生育津贴吗?”据了解,男性职工申请陪产假期间没有生育津贴。男职工在做相关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时可以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比如施行输精管结扎的可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7天,施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可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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