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育保险待遇

时间:2023-03-28 10:35:57 生育保险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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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生育保险待遇

  甘肃省生育保险待遇如何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甘肃省生育保险待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额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休假期间工资用人单位照发。

  1.女职工正常生育产假为9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产假105天;晚育并在产假期满前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50天。

  2.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15天;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产假30天;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或引产的,产假为42天;7个月以上引产或流产的,产假为90天。

  3.宫外孕的,产假30天。

  (二)生育医疗费用:女职工因生育进行产前门诊检查的费用、生育期间的医疗费(住院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

  1、正常生育

  a、产前门诊检查:共计不超过800元。

  b、正常产:三级以上医院1200元,二级医院1000元,二级以下医院800元(单胎或双胎顺产)。

  c、多胎或难产:三级医院1600元,二级医院1400元,二级以下医院1200元。

  d、剖腹产:三级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2200元,二级以下医院1800元。

  2、终止妊娠

  a、怀孕2个月以内终止妊娠(未住院),标准为300元。

  b、怀孕2个月以上终止妊娠(住院):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600元,二级以下医院500元;超过6个月以上,每增加一月,增加100元。

  超过以上标准的按规定标准支付,不足的按实际发生金额支付。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

  1.孕情(环情)检查:20元;

  2.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三级医院140元,二级医院120元,二级以下医院100元;

  3.输卵管结扎术: 三级医院1200元, 二级医院1000元,二级以下医院800元;

  4.输精管结扎术: 三级医院1000元;二级医院800元,二级以下医院600元。

  延伸阅读:

  一、甘肃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1、人工流产报销210元,放环术报销200元;

  2、16周以内引产术报销1000元,16周以上引产术报销1800元;

  3、药费限额中的正常产药费限额报销200元;

  4、剖宫产报销450元;

  5、16周以内及以上引产仍分别报销100元和150元。

  二、甘肃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生育医疗费用指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医疗费用。

  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指参保的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实施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以及复通手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甘肃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兰州市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

  2、《生育保健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婴儿出生或死亡证明、流产证明和本人IC卡及医疗单据等。

  四、甘肃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参保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医疗终结后,由用人单位填报《甘肃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并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核发的《生育保健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医院出具的婴儿出生或死亡证明、流产证明和本人IC卡及医疗单据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手续;

  经审批后,由用人单位或本人持IC卡到商业银行各网点统一领取生育津贴。

  拓展:西北甘肃省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指参保的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实施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以及复通手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下列费用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

  (2)不符合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费用;

  (3)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4)应当由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或者按照规定由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支付的费用;

  (5)属于医疗事故等应当由第三方负担的费用;

  (6)在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7)新生儿疾病筛查、护理和医疗的费用;

  (8)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费用;

  (9)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不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它费用。

  生育保险报销办理程序

  我市生育保险目前实行县级统筹。具体由地税收,财政管,医保支。收取时单位到经办机构核定缴费额,地税部门收取,财政统一管理。

  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应当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的规定,到具有助产、计划生育手术资质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或门诊检查、诊疗的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医疗终结后,持费用清单、医疗票据和相关证明,到所属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无劳动收入,并且符合国家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费用,按照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不同标准,分别按50%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报销。

  生育费用报销所需资料

  1、住院通知单;

  2、费用结算发票;

  3、费用结算清单;

  4、出院证;

  5、转外住院病历首页;

  6、医保证;

  7、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9、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扩展阅读

  一)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

  生育津贴标准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计算;同时给予生育生活补助:

  1、正常分娩(含怀孕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三个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1500元;

  2、难产(含剖宫产)的,享受三个半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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