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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生育保险政策
常州生育保险政策具体情况如何?想要了解的朋友不妨关注一下以下的内容,欢迎阅读!
一、常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本地职工配偶及外地职工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及计划生育医疗费在医保中心报销
2、产前检查费、生育津贴、营养费在市医保中心申领。
注: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生育医疗费及计划生育医疗费限本人使用。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局前街176号
电话:0519-88103345
天宁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常锡路116号
电话:0519-86662501
钟楼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西直街88号
电话:0519-86811673
戚墅堰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圩墩路196号
电话:0519-88370093
新北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衡山路18-101号
电话:0519-85127905
常州市武进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区武进路518号
电话:0519-86529885
金坛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地址:江苏省金坛市东门大街67号4楼
电话:0519-82824457
溧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溧阳市南环路65号
电话:0519-87269659
二、常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凡参加生育保险单位中的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
2、凡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
3、凡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职工生育保险范围、不能享受有关待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
外国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的,参照本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
对已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且属于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等组织,2015年1月1日起,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不再支付其新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生育保险的,其人员新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均由其所在单位按规定承担。
三、常州生育保险保险时间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常州生育保险产假待遇:
1、妊娠7个月(含)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津贴
2、妊娠3个月(含)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津贴
3、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津贴
4、如遇有难产或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的增加半个月享受生育津贴
温馨提示:如遇有晚育并自愿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增加1个月生育津贴。
常州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标准:
生育保险基金按参保人员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四、常州生育保险报销多少钱
生育的医疗费用:
(1)顺产生育医疗费补贴为:一级医疗机构补贴1600元,二级医疗机构补贴2500元,三级医疗机构补贴3000元
(2)助娩产生育医疗费补贴为:一级医疗机构补贴2000元,二级医疗机构补贴3000元,三级医疗机构补贴3500元
(3)剖宫产生育医疗费补贴为:一级医疗机构补贴3000元,二级医疗机构补贴4200元,三级医疗机构补贴4500元
(4)妊娠7个月(含)以上生产或者不满7个月早产,生育医疗费补贴为:一级医疗机构补贴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补贴2000元,三级医疗机构补贴2500元
(5)妊娠3个月(含)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一级医疗机构补贴1600元,二级医疗机构补贴2500元,三级医疗机构补贴3000元
(6)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50元。
以下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结付:
(1)因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吸毒、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造成妊娠终止的医疗费用
(2)因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造成的医疗事故所发生的费用
(3)因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膳食费、超标床位费、无痛分娩费、镇痛泵费,以及其他本人要求享受的特殊服务项目而发生的费用。
(4)新生儿的婴儿医疗、护理、保健、生活用品等费用
(5)超出生育保险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其他费用。
拓展阅读: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知多少
“国家二胎政策放开了,家里也打算再添一个小宝宝,生育保险能报二胎的费用吗?能报多少钱?”随着国家计生政策的调整,越来越多的人有了生二胎的打算,前来咨询生育保险待遇的也越来越多,小编来给大家梳理一下市本级职工生育保险的待遇问题。
1哪些单位和人员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明确规定,统筹区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含个体工商户招用的雇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小编提醒:简而言之,只要不是灵活就业人员,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2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哪些条件
用人单位已按规定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且下述人员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时,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①用人单位在职职工;②职工未就业配偶;③本次失业前已在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且正好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失业女职工。
小编提醒:如果您的未就业配偶参加了居民医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那么应当按照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享受相关医疗待遇,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3生育保险主要有哪些待遇
生育待遇主要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用、产假或休假期间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
生育产前检查费标准是多少?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1000元/人支付。符合规定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的产前检查费用在女职工标准上减半享受。
4生育医疗费用如何享受
女职工住院分娩时,在三级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在4200元以内,由基金全额承担,4200元以上的部分,由基金承担90%;在一、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基金全额承担。符合规定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在女职工标准上减半享受。
小编提醒: 常州市本级已开通32家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女职工在常州生育时直接在医院刷医保卡就可以享受医疗费待遇啦!由于刷卡时须从常州卫计委获取计生信息,因此女职工生育前应先在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常州市范围)的街道计生办领取《生育服务联系单》。如果是在外地生育的,医疗费用可与生育津贴等一起到市社保中心报销,但《生育服务联系单》还是一样要先领取哦。
5生育津贴如何享受
从今年开始,不管一孩还是二孩,只要符合国家计生政策,都能享受128天生育津贴,其中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小孩,增加15天生育津贴。
小编提醒: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也有15天护理假津贴可以报销!这里,小编还要说明一下,生育津贴的计发标准是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再乘以相对应的休假天数,记住,生育津贴不是以您个人的缴费基数为计发标准哒。
6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是多少
一次性营养补助的标准是统筹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目前标准是1403元。
7生育待遇如何领取
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公共服务栏”的“材料下载”中打印《常州市市本级职工生育人员花名册》,单位填写完加盖单位公章,并按表格下方的说明携带相关材料到市社保中心一楼大厅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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