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产假最新规定

时间:2020-08-30 12:57:35 生育保险 我要投稿

2017四川产假最新规定

  2017四川产假最新规定具体如何?大家对此有什么了解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

  近日,四川省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新修订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也已经正式实施。记者从我市计生部门了解到,我市将遵照执行新修订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泸州市卫计委副调研员董志勇表示,相关奖励政策其中有一个就是生育假。过去的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晚婚晚育才给予奖励,现在取消了晚婚晚育假,就只有一个生育假的奖励,生育假的奖励凡是生育第一个孩子或者第二个孩子,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护理假20天。

  据董志勇介绍,比照全国12省份出台的计生新政,川妹儿生育假158天加男方护理假20天,共计178天,产假陪护假天数排名“全国第三”,仅次于福建的195天和宁夏183天。

  准妈妈张慧楠说,延长60天还是比较好的,对于新生妈妈陪伴娃娃的时间也长了,哺乳的时间也长了,感觉比较好。

  准爸爸莫侯超说,假期增长了,能多点时间陪妻子和护理小孩,可以多陪一下家人。

  准妈妈薛敏表示,生育假延长对于生育二胎的家庭来说就是个好消息,头胎和二胎的假期是一样的',比以前来说要划算。

  除了单纯从新计生条例来计算假期天数以外,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产假视为出勤。

  因此,川妹子可休的“生育假”在158天“纯产假”的基础上,如果实行“纯母乳喂养”,可多享受30天假期。这样的话,产假天数最多可达188天,加上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福利的假期将可能长达208天。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延伸阅读:国家规定的产假是多少天

  根据产假的最新规定得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目前已修改计生条例的15个省份中,均对产假进行了延长,延长后的产假天数在128天到7个月不等。

  其中,天津、上海、浙江、广东、湖北5地均在国家规定基本的98天生育假基础上,增加了30天产假,将产假延长至128天。其中,上海通过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30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

  在备受关注的产假、生育假问题上,市卫计委负责人专家介绍,上海原先规定的晚育假为30天,即晚育妇女在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的基础上,增加晚育假30天。考虑到上海大部分女性初育时已超过国家规定的晚育年龄,为更好地保障女性的生育权利,将原《条例》规定的晚育假调整为生育假,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30天。也就是说,女方共能享受生育假128天。并且,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国家规定的产假是多少天

  值得关注的是,将晚育假调整为生育假后,生育生活津贴将有较大幅度增长。专家表示,生育生活津贴的资金渠道将保持不变,仍从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如果生育保险基金出现缺口,由市级财政按规定程序进行弥补。

  广西修改本地区计生条例后,产假达到了148天。

  山西、山东、安徽、江西、宁夏、四川、辽宁7地的产假均增加至158天。而根据福建省新修改的计生条例,无论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女方都能享受158天至180天的假期。

  北京方面则对女职工休产假制度做出了更灵活调整,根据新条例: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女职工还可享受30天生育奖励假;同时,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1至3个月的假期。也就是说,女职工产假最多可达7个月。

  国家规定的产假是多少天?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大会3月31日表决通过了《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新条例将于4月1日正式施行。新《条例》规定,在婚假时间上,新《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15日,取消了晚婚假。值得注意的是,15日指的是自然日,不是工作日。

  在产假时间方面,新《条例》规定,产假增加30日,达到128天,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同时,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工资的75%发给。此外,女方生产,男方有15天的陪护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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