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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徐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具体如何呢?大家对此有何了解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徐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受理环节
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5日后工作日内随时受理单位报送的《徐州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用结算汇总表》及相关材料,如所需提供证件材料不全工作人员当场退回并告知需补齐内容。受理当日即将基础信息录入系统;
2、初审环节
受理当日完成相关支付待遇的核算;
3、复核环节
复核人员对初审时核定的内容进行复核;
4、审定环节
对复核后的数据进行计算机统一核定,打印支付单。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当月受理,次月结付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徐州市沛县歌风路13号
电话:0516-89732287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徐州市新沂市青年路26号
电话:0516-88924079
延伸阅读:徐州生育保险待遇
一、产前检查
1、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因生育而引起流产、引产的,产前检查定额支付标准为300元;
2、妊娠7个月以上的产前检查定额支付标准为400元。
二、生育津贴
1、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2、生育津贴享受标准
职工在产假或者休假期间按照以下标准享受生育津贴:
① 生育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晚育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
② 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③ 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
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④ 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
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⑤ 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⑥ 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
职工未就业配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应当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享受相关医疗待遇,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职工参保地规定的生育的医疗费用结算标准的50%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其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异地生育情况:
职工异地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按照职工参保地的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支付。到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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