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时间:2022-06-02 16:14:02 生育保险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六安市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六安市生育保险报销比例具体为多少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

  六安市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职工产假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延伸阅读:六安调整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为应对人口变化新形势,近期国家对人口计生政策作出重大调整。为认真做好新修订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六安也相应调整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记者从市医保中心获悉,职工生育津贴调整后的标准为,2016年3月7日以后生育的、按企业生育保险费率缴费的用人单位女职工除享受3个月生育津贴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延迟60天产假期间,增发2个月生育津贴;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这就意味着按企业生育保险费率缴费的用人单位女职工政策内生育的,最低将享受5个月生育津贴。同时,将严查漏保漏缴现象,做到应保尽保、应征尽征,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生育保险,依法保障参保女职工的各项生育保险待遇。对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漏缴、漏保,中断缴费的,其女职工的生育待遇由用人单位比照六安生育保险规定的标准承担。

【六安市生育保险报销比例】相关文章:

生育保险报销比例06-27

生育保险的报销比例06-29

深圳生育保险报销比例07-01

成都生育保险报销比例06-28

河南生育保险报销比例06-28

泉州生育保险报销比例06-28

生育保险报销的比例多少06-27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比例06-27

天津生育保险报销比例06-29

阜阳生育保险报销比例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