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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异地生育保险如何办理
合肥异地生育保险如何办理?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异地生育保险办理指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事项名称:
异地生育保险办理
二、设定依据:
(一)、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市政府第133号令)
(二)、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办法(合劳社秘[2008]4号)
(三)、关于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合劳社秘[2008]28号)
(四)、关于调整我市职工生育保险医疗待遇的通知(合劳社秘[2012]134号)
(五)、关于公布合肥市生育保险“生孩子不花钱”医疗机构定点资格的通知(合劳社秘[2012]174号)
(六)、关于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合劳社秘[2014]393号)
三、申请条件: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及时参保、连续缴费,其参保职工自履行足额缴费义务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参保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三)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四、办理材料:
异地生育备案:持社保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结婚证、孕产妇保健手册、“异地生育原因”单位证明。
生育待遇申领:申报人社保卡、结婚证、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复印件)、出院小结(剖宫产的另还需提供医院的术前小结或医院的分娩记录复印件)、费用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产前检查费:孕产妇保健手册内出诊记录、复诊记录的复印件、发票原件。
五、办理时间
确诊怀孕3个月内办理备案,生育后4个月内申报异地生育待遇。
六、办理地点:
合肥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楼7-9号窗口
七、办理电话:
0551-63536357
八、办理流程:
异地生育备案:本人或委托人持社保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结婚证、孕产妇保健手册、“异地生育原因”单位证明到合肥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进行生育备案。
生育待遇申领:异地的生育医疗费用以及生育产假期并发症、合并症费用,职工先行垫付,填报《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携带相关材料到合肥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结算手续,核定待遇的次月,凭《备案回执单》和身份证到合肥市生育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领取;其中生育津贴逐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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