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失业保险待遇转出材料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泰安失业保险待遇转出材料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泰安失业保险待遇转出材料
办理材料: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的失业保险接收函;失业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前台复印)。
转出条件: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跨统筹地区转迁的,其在迁出地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记录、失业保险关系和尚未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随同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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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直企业稳岗补贴申领流程
1、前台工作人员受理申报资料,审核资料是否合法、齐全,资料不齐全或内容不完整的暂不收取,并一次性告知所需全部资料;
2、前台工作人员对申请企业的有关情况和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办理稳岗返还登记手续,指导申请人填写《稳岗企业接收登记簿》;
3、办理材料定期转后台,按批次将企业申报信息表报送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科复审,通过后,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
4、公示期过后,工作人员通知企业提报收据,社保中心财务科按文件数额将稳岗返还资金拨付至申请企业提供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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