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失业人员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泰安失业人员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泰安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不是本人原因造成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的。
泰安人社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
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泰安市失业人员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向市社保中心申领失业保险金。目前可通过“泰安人社”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大厅、线下实体大厅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
(1)手机申领渠道:符合条件的职工申领失业保险金,通过微信搜索“泰安人社”微信公众号,关注绑定后,选择微服务-办事大厅-社会保险-企业社保-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选择所属县市区,上传个人身份证、社保卡、《失业保险金申领表》(个人签字)照片,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即可。《失业保险金申领表》请登录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服务大厅-下载中心”下载。
(2)线下渠道:职工可持身份证或社保卡至市政务服务中心F区人社综合服务窗口,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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