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求职补贴待遇的审核与支付指南

时间:2023-03-28 20:15:14 失业保险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失业人员求职补贴待遇的审核与支付指南

  求职补贴待遇的审核与支付:

失业人员求职补贴待遇的审核与支付指南

  ㈠申领范围和条件: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6个月仍未就业,继续参加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创业培训等就业服务活动,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求职补贴。

  1.“零就业家庭”的失业人员;

  2.“4050”失业人员(女40周岁,男5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3.夫妻双方失业、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企业复转军人、单亲家庭、烈士直系亲属中的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㈡申领程序: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第7至18个月期间,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到户口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失业人员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未就业和求职情况证明》,社区签署意见后,报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站审核,对符合条件人员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站出具未就业和求职情况证明。申请时应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零就业家庭”的失业人员持《零就业家庭审核认定表》;

  2.“4050”失业人员以本人居民身份证为准;

  3.夫妻双方失业人员持《户口本》、《结婚证书》、夫妻双方《就业失业登记证》、《未就业证明》;

  4.市级以上劳模持《荣誉证书》;

  5.企业复转军人持《复员转业军人退出现役证明》;

  6.单亲家庭和烈士直系亲属持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证书;

  7.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持《低保证》。

  ㈢下列人员不享受求职补贴:

  1.已申领灵活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2.凭营业执照已办理了一次性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㈣享受求职补贴标准可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月最低标准为补贴基数,补贴总额最高为补贴基数的6倍。

  ㈤经办机构在失业人员申请次月底前将补贴金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贴单并加盖公章。

【失业人员求职补贴待遇的审核与支付指南】相关文章:

失业保险关系转迁后的待遇审核与支付指南06-21

应届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金待遇审核与支付指南08-23

武汉失业补贴申请指南11-01

广州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指南10-20

广州吸纳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补贴申领指南10-15

广州就业失业监测补贴申领指南10-15

上海大龄失业就业补贴申请指南01-18

失业人员灵活就业补贴08-06

南宁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指南10-15

长沙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指南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