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为2%为企业减压
2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
会议认为,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积极的财政政策必须加力增效。要坚持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围绕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新引擎,以扩大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改造传统引擎,加强定向调控,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用减税降费鼓励创业创新,带动社会就业和调节收入分配。会议确定,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
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初步测算,仅这一减费措施每年将减轻企业和员工负担400多亿元。
降低缴费不影响福利,我国城镇职工法定社会保险为5项,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前3项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后两项只由企业缴费。目前,失业保险费率单位为2%,职工1%,农民工参保个人不缴费。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说,各项社会保险费中只有失业保险与个人福利待遇挂钩较少,并只针对极少数失业人群,这部分降低缴费的`比例政府可以通过其他救助形式补充,因此不会影响个人福利待遇,还可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解读:
社会保险费缴费负担过重是一个讨论了很久的话题。
缴费额=缴费基数×缴费费率
缴费基数随着社会平均工资水涨船高,与很多待遇直接挂钩,也是社会保险增长机制的组成部分。
所以降低缴费费率成为了“社保减负”的有效手段:
(1)从长期宏观上看,缴费基数维持增长,缴费费率保持下跌,总体缴费额在绝对值层面上,将控制在合理水平 ;
(2)从短期微观上看,缴费费率近期下降近期倾向的是降低用人单位负担,而非劳动者个人缴费部分,随着缴费基数的增长,个人社保缴费绝对值仍然将维持上涨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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