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下调失业保险缴费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深圳失业保险缴费下调50%
11月30日,深圳市人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为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缴费负担,从12月1日起,深圳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由3%下调至1.5%,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2%下调至1%,个人缴费费率由1%下调至0.5%。值得注意的是,经修订后的《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也于当天公布,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征收实行向下浮动的浮动费率制度,幅度不超过失业保险费缴费标准的40%。
按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市参加失业保险975万人计算,预计在缴费费率下调后,2015年12月当月可为用人单位和职工减负2.97亿元,2016年全年可为用人单位和职工减负约30亿元。
【深圳下调失业保险缴费】相关文章:
咸阳2016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下调08-27
宁夏2016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下调08-27
山西太原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下调11-21
甘肃嘉峪关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下调总结08-31
宁波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下调调整通知09-11
关于广东佛山失业保险个人缴费率的下调11-17
有关贵州省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消息11-21
长春失业保险缴费详情11-21
2017失业保险缴费比例11-15
关于河南失业保险缴费比例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