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怎么办理
失业保险通俗了来说,职工在上班期间按时缴纳失业保险,非本人意愿离开公司,也就是有一天你们单位给你开除了,就能领失业金。那么,失业保险怎么办理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一一介绍!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工资总额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以及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是指由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等,不包括其他来源的收入。
怎么办失业保险?
职工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将届满的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本人。
失业人员如何办理失业保险待遇核定手续
办理失业保险待遇核定时需提供:
1、失业人员档案资料(其中含办理终解备案的所有资料及缴费明细清单);
2、非本市户籍人员及原五县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包括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3、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待遇核定时,选择在本市享受的,还应提供有效的暂住证及复印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能办理社会保险基金的转移手续);选择回户籍所在地享受的,还应提供转入地区失业保险机构的《失业保险转移接收函》(其中含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名称、开户行及银行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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