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襄阳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缴费单位按本单位全部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个人按本人月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
襄阳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缴费单位按本单位全部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个人按本人月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
襄阳失业保险缴存基数
1.各缴存单位2015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为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年工资总额÷12)。
2.2015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3.2015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襄阳失业保险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襄阳失业保险参保办理地点
襄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檀溪路160号
电话:(0710)3606600
襄阳市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长虹路23号
襄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后勤中心
地址:复聪路2号
襄樊失业保险金领取注意事项
1月1日前,已经办理了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手续的人员,不再补发。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42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9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6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23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51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842元发放。
上大龄失业人员如果实现自谋职业,即使已经停缴社保费超过了6个月,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也将按月给予每月所缴社会保险费50%的补贴,补贴期限最长可达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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