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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在柳州,领取失业保险需要什么条件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柳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二、柳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材料
1.《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职工个人缴费记录手册;(2010年7月之后参保的不需提供)
3.《失业保险金申请登记表》
4.《失业人员办理银行卡及失业保险金金申领流程》一式三联
5.身份证原件(正反面)、银行卡(正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1份),并在此复印件的正面写上银行卡号、签名及联系电话
6.一寸相片1张。
三、柳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失业人员接到原单位的通知后,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到失业保险待遇科(北站路社保局一楼大厅25-27号窗)申领失业保险金,享受失业保险金同时享受医疗保险补贴,按月将医疗保险费划入你的医保账户,当月可以使用医保卡。
第一步:失业人员接到原参保单位通知后,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失业人员办理银行卡及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到指定的工商银行网点办理银行卡(他人不得代办)
第二步:失业人员拿到银行卡后,带上所需材料到失业保险待遇科(北站路社保局一楼大厅25-27号窗)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第三步:失业人员办理完成失业保险金申领后,当月同时无需缴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一)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后当月享受本市城镇职工综合医疗保险待遇。(从未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到征缴部门(映山街1号7-10楼)办理新参保手续。)
(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本人不缴费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
(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与其失业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连续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具体算法按当地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四)失业待遇终止后,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待遇自然终止。失业人员需要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请到征缴部门(映山街1号7-10楼)办理续保手续。
(五)失业人员本人已缴纳医保费,逐月退到失业保险金银行卡内。
第四步:在每月最后两个工作日核定完失业保险金后,将当月失业保险金划入失业人员银行卡内。
四、柳州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点
办理地址: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柳州市中山东路42号
电话:(0772)2811013
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北站路27号
电话:(0772)2822841
城中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龙城路西一巷1号政府办公大楼5层
电话:(0772)2826556
五、柳州失业保险金领取待遇
1、领取失业保险金。
2、如果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按规定申请70%的医疗费补贴。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
5、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以申领3个月的生育补助金,标准与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相同。
6、免费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六、柳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注意事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通知》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率,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的缴费率确定。缴费基数可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最低不低于60%。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参加职工医保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
延伸阅读:广西柳州市多措并举为企业减负
近日,记者从广西省柳州市人社局了解到,柳州市今年大力推进降低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费率、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等政策落实,多措并举减轻企业成本负担,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截至目前,柳州市已累计为各类参保企业降低社会保险费3.83亿元,其中,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亿元,失业保险1.09亿元,生育保险5413万元,工伤保险1848万元,预计全年可降低企业社保费用4.07亿元。
据柳州市人社局负责人介绍,柳州市企业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已由20%降至19%,同时阶段性地降低产业园区内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据统计,截至目前,柳州市已全面完成失业保险降费工作,覆盖全市10952家用人单位、39.6万参保人员,降低失业保险费1.09亿元。
同时,柳州市继续实行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对柳州市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上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稳岗补贴工作在信息系统里即可完成申请、复核、拨付全过程。截至目前,柳州市已给2296家企业核发稳岗补贴2.39亿元,受惠职工31.8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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