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及条件
哈尔滨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如何?又有何条件限制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哈尔滨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市区由735元调整为986元,上涨251元,增幅34%;
县(市)由518元调整为765元,上涨247元。增幅48%。
二、哈尔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前所在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可领取2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温馨提示:
参保人员以企业职工身份缴纳过失业保险费,且前次失业时,未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未满即实现再就业或从事灵活就业的,其上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可与本次失业核定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失业前连续缴费时间不足一年的,不得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其缴费时间可与下次参保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由市、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银行个人结算存折发放
三、哈尔滨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一年以上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照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劳动合同期满,未续定劳动合同或者未被其他单位录用的
四、哈尔滨失业保险金领取材料
1、《失业证》
2、身份证
3、户口
4、邮政储蓄个人结算帐户存折
5、一寸照片
6、社区证明《灵活就业人员失业证明》
7、《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通知单》
8、档案
五、哈尔滨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各区登记——社区签章——银行领取
六、哈尔滨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点
阿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地址:哈尔滨市阿城区牌路大街269号
电话:0451-53722272
道外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康街54号
电话:0451-88375732
延伸阅读:
一、哈尔滨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1、申报工资额低于月社会平均工资60%的参保人员,2015年7月起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月社会平均工资的'60%即2577.55元,同时补收2015年4月至6月差额部分费用。
2、申报工资额高于月社会平均工资60%的参保人员,2015年7月起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实际工资额,同时补收2015年4月至6月差额部分费用。
3、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纳失业保险的参保人员,2015年7月起缴费基数为2577.55元。
4、未参加2014年度工资申报的参保单位,2015年7月起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上月缴费基数的110%,同时补收2015年4月至6月差额部分费用。
二、哈尔滨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0%缴纳;
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1%缴纳;
农 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三、哈尔滨失业保险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四、哈尔滨失业保险缴费地点
阿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地址:哈尔滨市阿城区牌路大街269号
电话:0451-53722272
道外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康街54号
电话:0451-88375732
五、哈尔滨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符合失业保险参保条件:
1、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联营企业,城镇私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侨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2、事业单位
3、社会团体
4、民办非企业单位。
更多相关优秀文章推荐:
10.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哈尔滨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及条件】相关文章: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失业保险怎么领取10-04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10-24
南京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03-20
大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03-20
深圳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04-07
湖北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03-20
大连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及标准09-26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及步骤08-29
长沙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待遇10-01
昆明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