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及基数

时间:2024-08-10 03:26:28 失业保险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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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及基数

  大连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如何?缴费基数又为多少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大连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及基数

  大连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1、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2、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从2013年1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大连全市企业失业保险费实行减半征收,而企业用人单位的原缴费比例为2%)

  注意:用人单位和职工(包括农民工)都按统一的费率参加失业保险,享受同等待遇,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工按照城镇职工的.缴费比例参加失业保险,享受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待遇。

  改革前:大连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2%,个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1%

  改革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现有3%降低至2%,最新大连市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暂未确定,本地宝小编会为您持续更新。

  1、失业保险费率降低,由3%降低至2%。

  2、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3、失业保险费率降低不会影响个人福利待遇,还可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大连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企业缴费基数最低下限:2953元

  个人缴费基数最低下限:29.53元

  企业缴费比例:1%

  个人缴费比例:1%

  大连失业保险缴费方式

  单位应当在依法成立起30日内,向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经地税部门批准后,及时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登记。

  1、受理:申请人到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材料。受理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全的发《缺件告知单》,材料齐全的现场受理

  2、审核:经办人员现场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条件齐全的现场办结;参保单位提供材料齐全,经审核后,发给《辽宁省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手册》。参保单位应在人员增减变动时及时办理《辽宁省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凭证》增减手续。

  大连失业保险缴费地点

  大连市普兰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市中心路一段53号

  电话:0411-83185622

  大连市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大连市瓦房店市世纪广场1号

  电话:0411-85615028

  延伸阅读:大连失业人员每月最高领1224元失业保险金

  为进一步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其积极就业,按照失业保险金标准随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机制,大连市自1月1日起再次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每月最高可领取1224元的失业保险金。这是大连市自2006年以来第7次调整失业保险金。

  大连市2008年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随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比例同步调整机制,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今年1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每月1300元、1200元调整到每月1530元、1430元。因此,我市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也按规定进行同步调整。

  此次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调整的`具体内容是,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及以上,户籍在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和庄河市的每人每月1144元,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长海县和各先导区每人每月1224元;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10年,户籍在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和庄河市的每人每月1001元,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长海县和各先导区每人每月1071元。

  此次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调整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每人每月将增加失业保险金161元至184元。失业保险待遇水平平均提高172.5元,较上次调整增幅15%,居全省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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