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失业保险金领取

时间:2022-06-20 13:56:47 失业保险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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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失业保险金领取

  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人员可在荆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失业科办理失业待遇领取的业务。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荆州市失业保险金领取,希望对你有帮助,仅供参考。

荆州市失业保险金领取

  荆州市失业保险领取对象

  已收到单位转交《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登记通知书》、《职业技能培训通知书》的失业人员。

  荆州市失业保险领取办理依据

  (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2)《湖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

  荆州市失业保险领取办理流程

  失业人员从原单位劳资部门领取

  ①《办理失业保险待遇通知书》(对个人);

  ②《职业技能培训通知书》。

  失业人员持《职业技能培训通知书》到市就业局一楼大厅7号窗口办理技能培训登记,后到三楼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窗口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失业人员凭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通知书》;

  ③《职业技能培训通知书回执》;

  ④湖北银行存折;

  ⑤社保卡;

  ⑥两张一寸登记照片}到市就业局一楼大厅5号或6号窗口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完成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登记手续。

  失业保险科从次月开始逐月将失业保险金划入代发银行,由银行转入失业人员留存的个人账户,完成失业保险金的发放。

  友情提示:

  ①原来已开设的或新开设的湖北银行存折都有效;

  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能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如果申领了社保补贴,失业保险待遇会自动停止,社保补贴领取完毕后,失业人员可继续申领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待遇期满后,如符合申领社保补贴条件可办理申领手续;

  ③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间医疗保险由市就业局代为申报交缴,失业人员不需缴费,享受免费基本医疗保险期限与失业保险待遇期限一致;

  ④以上步骤必须由失业者本人办理,不能由他人代办;

  ⑤失业人员应严格按通知上规定的时间要求办理各项手续,如超时未办,视为自行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咨询电话:失业保险科 8516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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