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险的领取条件

时间:2020-12-08 19:22:29 失业保险 我要投稿

失业险的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那么失业险的领取条件有哪些呢,一起来看看!

失业险的领取条件

  一、《失业保险条例》第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失业保险金发放申领办法》第四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三、《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备注】:因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各省市失业险领取条件在上述基础上,还是有不同。

  【例】现行上海失业险领取条件如下:

  ①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②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③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

  ④失业前缴费满一年(扣除已享受的缴费年限);

  ⑤个人已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如需了解具体领取条件请拨打本地社保服务热线12333。

  失业险不予领取情形: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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