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领取东莞失业金需满足的条件
外地人领取东莞失业金需满足哪两个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所在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2、在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下。
【案例】
王先生,湖南人,在东莞工作3年,公司帮其买了失业保险。今年7月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其续约,现王先生希望申请失业金,请问这种情况王先生可以申领失业金吗?
【分析】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所以国家规定各个单位需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用。
在东莞按照规定外地人领取东莞失业金需满足两个条件,一个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第二个是非本人意愿辞职,是在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下。最重要一点是停保后60天内需办理申领手续。
王先生湖南户籍,属于外地人,同时王先生这种情况属于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所以可以申领失业金。王先生劳动合同是7月份到期,7月才停保,没有超过申领时间,所以王先生绝对可以申领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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