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居民养老保险停保办理条件
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海口居民养老保险停保办理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海口居民养老保险停保办理条件
参保人员死亡、出国(境)定居、保险关系转出或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应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并进行注销登记。同时按照社会保障卡管理规定办理社会保障卡销户手续。
拓展:
一、办理手续
1、参保人员死亡的,协管员应通知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在其死亡后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
2、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并丧失国籍的,应携带本人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出国(境)定居证明材料,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注销表》;
3、参保人员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应携带本人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证明材料,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注销表》。
二、停保材料
1、参保人死亡的
(一)医院出具的参保人员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或村(居)民小组、村(居)委会、乡镇三方签署意见后盖章的证明;人员失踪宣告死亡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
(二)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能够确定其继承权的法律文书、公证文书或公安机关及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部门出具的与死亡人员的关系证明材料等;
(三)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无法通过原银行账户支取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将该款项打入其中某位继承人的银行账户。
2、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并丧失国籍的
应携带本人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出国(境)定居证明材料,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注销表》。
3、参保人员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
应携带本人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证明材料,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注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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