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
通过建立养老保险的制度,有利于劳动力群体的正常代际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长劳动力顺利就业,保证就业结构的合理化。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深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
1、曾在深圳参加养老保险,在转出前在深圳有参保缴费到帐记录的参保人;
2、到其它地方就业并参加当地的基本养老保险或转回到省内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养老保险省内转出
(一)、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深圳户籍参保人
1、到社保征收窗口领取并填写《深圳市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转出申请表》
2、附上申请材料
3、到社保机构征收窗口办理,取得缴费凭证
4、持缴费凭证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二)、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
1、到社保经办机构自助打印缴费凭证
2、持缴费凭证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拓展内容:
社保基金管理局各分局、社保站征收窗口
福田分局:深圳市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3楼;
罗湖分局:深圳市人民北路3092号物资大厦11楼;
南山分局: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3032号(原南山法院)
咨询电话:12333,投诉电话:83460096。
【深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