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的浅谈
养老,还有很多路要走
近日,自治区政府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给予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每张床位5000元至8000元一次性开办补助,每年每张床位1800元运营补贴,补助期限5年。除了这些真金白银,政府还将在投融资、土地供应、税费优惠等方面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给予特殊的政策支持。
政府补助、社会力量,这些都指向一个词:养老。
去年有一部电视剧《老有所依》,讲述了三个家庭两代人面对养老问题的恐慌与无奈。彼时,身边很多朋友被深深触及,欷嘘不已,惊觉养老问题并不遥远,而且又如此复杂。
现实往往比电视剧“精彩”。
据民政部6月17日发布的《2013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3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超过2亿人,占总人口的14.9%。我区2013年底,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80.7万人。巨大的老年人口基数带来旺盛的养老需求,老年人在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文化等方面的服务需求日益凸显。
问题并不完全体现在老龄人口数量上。
首先,传统家庭模式养老功能在弱化。无关孝道,“养儿防老”本身似乎已经越来越难了。在“421”的家庭结构下,一对独生子女要负担起四位老人的养老责任,压力显而易见。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养老,现在我们更加呼吁“精神赡养”。曾有一个调查显示,现在大多数老年人主要活动是在家看电视。“常回家看看”从呼吁到入法,其实从一个侧面体现了家庭养老的难度。
于是,越来越多的人把目光投向社会。虽然各种形式的社区养老、机构养老方兴未艾。但是,不得不说,在迫切、旺盛、多元化的需求面前,目前的社会力量还是弱了一些。
目前,我区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09所。但是在这些养老服务机构中,农村敬老院超过50%,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投入使用只有20个,设置床位3364张,还不及总床位数的20%。一位同事曾想为生病的母亲找个合适的养老机构,但是要么太偏远、不方便探视,要么价格太高承担不起,要么条件太差,不得不聘个保姆到家里来,虽然解决了照看问题,但远没有养老机构放心。
“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应有之义。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
有市场、有需求,“夕阳红”事业一定意义上就是朝阳产业。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是政府在保证养老基本公共服务之外,应担起的责任,而给予资金资助、政策优惠,是重要一步。
如果家庭、政府、社会能够共同参与、各担其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我们就有信心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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