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以房养老保险保单诞生,以房养老迎来实质性进展

时间:2023-02-01 19:25:39 养老保险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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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以房养老保险保单诞生,以房养老迎来实质性进展

  以房养老终于迎来实质性进展。近日,国内首家推出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的幸福人寿表示,北京、上海和武汉的几位老人和老人家庭正式签订幸福人寿以房养老产品“幸福房来宝”投保单。

  作为国内首款以房养老保险产品,幸福人寿“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A款)产品”于3月25日获得保监会审批通过,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个试点城市推出。

  据悉,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该产品在投保时,投保人与幸福人寿约定基本养老保险金额,该金额基于所抵押房屋的评估价值,并在考虑抵押房屋的折扣、长期预期增值、预期的被保险人平均生存年限、利率、终身给付的成本等因素后确定。

  幸福人寿方面表示,客户签订投保单后,该公司将按照产品设计的相关流程,逐一完成法律尽职调查、房屋抵押登记、公证等工作后,最终完成承保。与其他保险产品不同的是,这款产品的犹豫期是90天,犹豫期过后客户就可以开始领取养老金

  另据报道,作为国内首款以房养老保险产品,幸福人寿“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A款)产品”为非参与型,在领取的养老金里已考虑房屋预期增值收益。对价值增长部分调增养老金,提前把给付投保人房产预期增值收益因素考虑在内。幸福人寿不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如果将来房价上涨,抵押房产价值增长全部归属于投保人。但公司承担房价下跌和长寿给付风险,即在投保后老年人即可终身领取固定养老金,不受房价下跌的影响,公司在一定限度内承担投保人长寿带来的超额给付。该产品于3月25日获得保监会审批通过,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4个试点城市推出。

  按照产品推广思路,将优先考虑孤寡失独老人、低收入家庭、高龄老年群体。幸福人寿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首批客户中北京黄女士、康先生以及上海的费先生没有子女,从去年看到以房养老试点的相关新闻就主动联系幸福人寿,并一直密切关注进展,希望尽快投保。而武汉朱先生和太太是有子女的老人,投保得到了儿女的大力支持。

  以房养老保险首创者孟晓苏在现场见证了投保的特殊时刻。孟晓苏曾对记者表示,推出这个产品的初衷,就是要让愿意居家养老的老人群体多一种选择。

  湖北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说,今年湖北保监局协调省政府出台了贯彻落实保险“新国十条”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要“积极推进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随后湖北保监局邀请武汉市金融办、民政局、老龄办、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召开座谈会,大力争取政策支持。

  上述湖北保监局人士说,未来将指导已开展试点的保险机构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积极在武汉打造幸福人寿的“货币型模式”和合众人寿与养老社区对接的“实物型模式”等两种以房养老保险试点模式,形成可供全国其他地区借鉴的“武汉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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