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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社保费下调 养老保险医保待遇“不会少”
企业社保负担降低后,职工社保待遇是否受到影响,这是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近日,人社部表示2016社保费下调 养老保险医保待遇“不会少”。
据了解,包括上海、广东、厦门等地均表示,降低费率的决定是在基金可以承受的基础上经过精密的计算得出的,并不会影响居民待遇。一些地方此前就降低过养老保险等社保费率,在降低费率后也依然保持了养老金等待遇的连增。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赵祝平说,以养老金为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注重代际平衡。从个人看,个人待遇主要取决于职工本人退休时上一年的社会平均工资以及本人平均缴费工资、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等因素。个人退休后的待遇增长,则主要考虑物价增长水平和社会平均工资的增幅,“下调企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会对养老金待遇确定和增长因素产生影响,因此也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个人养老金待遇水平”。
再如医保金。据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水平主要取决于个人账户计入标准、门急诊自负段标准、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等。因此,即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费率下调,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仍可能有适当提高。
上海社科院研究员胡苏云说,养老金、医保等待遇早已在《社会保险法》等对其计算方式有明确的规定,“绝对不会少”。从历年的经验来看,如果“池子”里的钱不够的话,政府会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足额发放,不可能少发或者不发。
拓展阅读
2016年社保费率下调怎么调?
在我省2月份印发的《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中,明确提出广东将降低社会保险费成本。
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从2016年下半年起,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逐步将单位费率下调到5 .5%左右。
从2016年3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单位费率从1.5%下调至0.8%。
在继续贯彻落实2015年10月1日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从0 .63%下调至0 .43%的基础上,2016年指导各市制定实施八类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政策,对执行新费率后行业基准费率升高的,继续实施阶段性下调费率措施。
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此外,还将广东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从20%降低至12%,缴存基数上限从月平均工资的5倍降低到3倍。
引导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在5%—12%自行确定合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5%以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
“五险一金”或变“四险一金”
《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还提出,落实精简归并“五险一金”政策,抓紧制订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社保险种结构,降低社保运行管理成本。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近期公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这意味着,未来随着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人们熟悉的“五险一金”可能将变为“四险一金”。
热点问答
Q:社保待遇会不会下降?
A:不少人担心,社保费率降低后,未来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是否也会下降?对此,李克强总理在记者会上表示,社会保障基金是充裕的,这其实就是下调的基础;如果以待遇下降换取缴费下调,则失去了缴纳社保基金的意义。所以说,不会影响到参保人员的总体待遇水平。
Q:拿到手的工资会变多吗?
A:实际上,目前多地下调的多为单位缴费费率,和个人关系不大。不过,就目前广东已经下调的失业保险费率来说,不仅降低了单位缴费费率,同时也兼顾了降低个人缴费费率。
举个例子:
比如,广州失业保险费率从原来的2%降低至1%,其中,单位费率从1.5%降至.8%,个人费率从0.5%降至0.2%。佛山市失业保险费的个人缴费率由0.5%下降至0.2%,用人单位的缴费率仍维持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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