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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与基数
桂林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多少?缴费基数又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桂林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政府对参保人参保缴费给予补贴。对100元—800元缴费档次分别按每人每年30元、40元、50元、55元、60元、65元、70元、75元进行补贴,对900元—2000元缴费档次统一按每人每年80元进行补贴。
桂林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单位20%
个人:个人8%
桂林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1、2015年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1711.5元,下限为:2342.3元。
2、2015年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时,可以按2014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选择缴费基数,月缴费基数分别为2342.3元、2732.7元、3123.1元、3513.4元、3903.8元。
桂林养老保险缴费地址
桂林市社会劳动保险所
办公地址:桂林市依仁路24号劳动保险所3楼农保科
联系电话:0773-2016286
秀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所
办公地址:桂林市棠梓巷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
联系电话:0773-2178253
叠彩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所
办公地址:桂林市中山北路147号叠彩区政府大楼409室
联系电话:0773-2207039
象山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所
办公地址:桂林市南新路一号商住楼
联系电话:0773-2235906
七星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所
办公地址:桂林市普陀路32号人力资源大厦4楼
联系电话:0773-2260011
雁山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所
办公地址:桂林市雁中路18号雁山区政府大楼109室
联系电话:0773-8990379
阳朔县社会劳动保险所
办公地址:阳朔县阳朔镇荆凤路63号3楼
联系电话:0773-6910266
临桂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所
办公地址:临桂县榕山路225号养老保险经办大厅4楼
联系电话:0773-5585736
灵川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所
办公地址:灵川县灵青路4号
联系电话:0773-6862932
全州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所
办公地址:全州县全州镇凤凰西路36号,
联系电话:0773-4810766
兴安县社会劳动保险所
办公地址:兴安县兴安镇向阳路38号
联系电话:0773-6098913
永福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所
办公地址:永福县凤城路112号
联系电话:0773-8518367
灌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
办公地址:灌阳县兴灌路42号
联系电话:0773-4253068
龙胜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所
办公地址:龙胜县龙胜镇桂龙路75-8号
联系电话:0773-7517922
资源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所
办公地址:资源县资源县城北开发区
联系电话:0773-4366719
平乐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所
办公地址:平乐县平乐镇正北街(园盘)108号
联系电话:0773-7898280
荔浦县社会养老保险所
办公地址:荔浦县荔城镇市政路8号
联系电话:0773-7216169
恭城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所
办公地址:恭城县恭城镇城中西路八巷5号
联系电话:0773-8218160
延伸阅读:
一、桂林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1.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2.已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至60周岁,可以在领取待遇前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缴费部分,政府按本办法第八条给予缴费补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二、桂林养老保险领取材料
1.《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的人事档案(原单位职工身份)
4.养老保险缴费手册。
5.属特殊工种或政策性提前退休人员需提供人社局养老科审批的《特殊工种退休核准或政策性提前退休审批表》。
6.属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人员提供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人社局养老科审批的《特殊工种退休核准或政策性提前退休审批表》
死亡待遇
桂林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申报办事指南:
办理条件
离退休人员死亡后,由其原所在单位或其直系亲属向市劳动保险所退休管理科申请领取丧葬补助费、抚恤金、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办理材料
1.去世离退休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去世人员死亡证明书(以下三种证明形式其中之一)。
2.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在家中去世的可提供辖区内社区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3.公安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4.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
5.单位或直系亲属填写《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减员申报表》
办理流程
丧葬费和抚恤金待遇的发放:在申报受理的下月发放到死亡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银行存折(卡)上。(如死亡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银行存折(卡)家属已消户或因其它原因无法支取的,在申报时应说明情况,由直系亲属提出申请并经死亡离退休人员原单位同意后,将待遇拨给死亡离退休人员原单位,由原单位负责发放待遇;死亡离退休人员无单位的,需由死亡离退休人员直系亲属进行公证后,按公证书要求,将待遇拨到公证书指定受益人银行帐户。)
城乡居民
桂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通知表》
2.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已经领取老农保养老金且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需提供《广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证》。
三、桂林养老保险领取流程
1.申请人携带材料到相关经办机构办理领取手续
2.经办机构人员审批初审材料
3.经办机构人员审批复审材料
4.已通过养老保险待遇审批初审、复审业务环节的,到征缴科办理个人账户结算。
5.办理《领取养老保险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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