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时间:2024-09-29 09:10:36 嘉璇 养老保险 我要投稿

北京市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如果以前生活水平有限或者因为工作原因,没有或者中断了养老保险的购买的,现在北京推出了补缴养老保险的新政策,这样有现在有经济条件的就可以补缴养老保险,保障了一部分人可以领取养老金,北京市养老保险补缴政策具体如何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北京市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险的实施细则。据悉,市民办理补缴业务时,最低可只补缴1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最多可补缴1992年10月之后的全部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补缴过程中,个人的社会保险关系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

  养老保险缴费“断档”出个人补缴办法

  昨天,市人力社保局公布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实施细则》,其中规定,在存档机构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北京市城镇户籍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其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不包括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可向存档机构提出书面补缴申请。这也是北京市首次出台养老险缴费“断档”的个人补缴办法。

  北京最低可只补缴1个月养老保险

  本周,申请补缴人员将进入实质业务办理期。市民具体办理养老险补缴时,最低可只补缴1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最多则可补缴1992年10月之后的全部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补缴人员须填写《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承诺书》和《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办单》,申报办理补缴手续。对于档案关系在用人单位的北京市城镇人员,申请时个人的社会保险关系无需办理转移手续。

  另外,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但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本单位成立、存续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开办文件等),以及补缴期间与参保人存在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工资收入凭证等。

  北京享失业险期间不能补缴

  按照细则,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被判刑劳教收监执行期间、办理外埠户籍进京之前、办理本市户籍农转非之前四类时间段内,如果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是不能够申报办理补缴的。

  据悉,个人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时,相应年度缴费工资基数档次分为三档:第一档为补缴年度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第二档为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第三档为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下限。

  目前,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档次及计入个人账户比例表已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公布,市民可登录查询。

  北京补交养老保险手续办理

  个人委托存档的北京市城镇人员:由本人到存档机构申报补缴手续,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的原件及复印件。

  档案关系在用人单位的北京市城镇人员:由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申报补缴手续,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提供的申请人档案原件。

  档案关系不在存档机构或用人单位的北京市城镇人员:在其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办理个人委托存档等手续后,再按以上第一条办法办理补缴。

  北京养老金的领取最新政策

  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涨方案已经发布。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消息,北京市集中调整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保险金等六项社保待遇标准,其中企退人员养老金月均提高到3573元。这也是北京连续第24次调整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惠及234万人。

  企退人员养老金月均达3573元

  从2016年1月1日起,为北京市2015年底前企业退休、退职、退养的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将提高到每月3573元。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月增40元

  自2016年1月1日起,北京市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40元,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470元增加到510元;福利养老金由每人每月385元增加到425元。此次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在8月底之前发放到位。

  此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调整,预计2016年受益人数为89.8万人,其中享受福利养老金44.7万人,享受基础养老金45.1万人。

  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人均达4075元

  2016年,北京市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具体如下: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上调363元至4075元、供养亲属抚恤金上调180元至2036元、生活护理费上调224元至2552元,前两项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后一项自2016年7月1日执行。目前,全市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人员共1.24万人。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90元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2016年,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将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720元调整为1890元,增加170元。同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8.7元提高到每小时21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45元提高到每小时49.9元。

  北京市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主要规定如下:

  一、补缴对象和条件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北京市企业职工,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可以补缴养老保险费。

  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北京市居民,也可以补缴养老保险费。

  补缴实行按年缴费,具体细节还需要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二、补缴基数和比例

  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和比例,按照补缴时执行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确定。一般来说,补缴基数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确定,补缴比例则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补缴年龄和年限

  补缴年龄:一般来说,男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可一次性补缴15年,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手续。具体细节还需要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补缴年限:对于不同年龄段的人员,补缴年限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补缴年限不得超过10年,具体细节需要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当地政策确定。

  四、补缴材料和流程

  补缴材料:补缴养老保险费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补缴流程:首先,需要向当地社保机构提出补缴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补缴。补缴完成后,可以查询个人社保账户,确认补缴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和时间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或相关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同时,在补缴养老保险费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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